簡介
![(圖)雲南躲貓貓](/img/d/24e/nBnauM3X2cjNyAjMzADN0QTNzITMzYDN1QjMwADMwAzMxAzLwQzLzEzLt92YucmbvRWdo5Cd0FmL0E2LvoDc0RHa.jpg)
躲貓貓的含義
可以分為2種:
一種是常見含義,一種是網絡含義。
躲貓貓常見含義:是一種兒童遊戲,亦稱摸瞎子、捉迷藏。兩千年前即流行於希臘,蒙住一人雙眼,把他轉得不辨方向,然後大家向他這個「瞎子」呼喊取樂,蒙眼者追捕,眾人躲閃,這種遊戲在中世紀為成人遊戲。可以選定一個範圍,一個人先蒙上眼睛數到一百,其他人在這段時間找到一個地方躲藏,時間到後那個人去找其他人,最先找到的人為下一輪找的人,娛樂性很強。
躲貓貓網絡含義是指在特定場所發生的暴力行為,負責人為了規避法律責任的一種託詞。特定場所一般是指監獄、看守所、勞教所、警察的刑訊室等公眾場所,同時負責人一般也是特定的。躲貓貓具有搪塞理由之功效。源自於2009年2月12日雲南省普寧縣警方的用語。
事件始末
![(圖)雲南躲貓貓](/img/9/65c/nBnauM3X4MTOyEDN4czM0QTNzITMzYDN1QjMwADMwAzMxAzL3MzL2EzLt92YucmbvRWdo5Cd0FmLyE2LvoDc0RHa.jpg)
2009年1月30日,24歲的雲南省玉溪市北城鎮男子李蕎明因盜伐林木被刑拘,拘押在晉寧縣公安局看守所,2月8日下午受傷住院,4天后在醫院死亡,死因是“重度顱腦損傷”。晉寧縣公安機關12日給出的解釋是:當天李蕎明受傷,是由於其與同監室的獄友在看守所天井裡玩“躲貓貓”遊戲時,遭到獄友踢打並不小心撞到牆壁導致。
對於李蕎明因玩“躲貓貓”致死的說法,不僅其家人不能認同,在網上看到這則新聞的網友,絕大多數也表示出強烈的質疑。在一入口網站上,該新聞有3.5萬多條,其中多數都在談論“躲貓貓”說法的合理性。2009年2月19日下午3時,雲南官方網站刊登了一份由雲南省委宣傳部發布的《參與調查“躲貓貓”輿論事件真相的公告》,公告稱:為滿足社會公眾的知情權,雲南省委宣傳部將會同相關部門組成調查委員會,於2月20日上午前往昆明市晉寧縣具體事發地,對“躲貓貓”事件真相進行調查。現面向社會徵集網民和社會各界人士代表4名,作為調查委員會成員參與調查。來自社會各界的報名異常踴躍,從下午2點到8點6個小時的時間裡,共有五百多人通過電話和網路進行了報名。對於此次公開徵集網民參與調查,有關負責人表示,這在雲南乃至全國都是從來沒有過的,以後對於涉及雲南省形象以及政府有關的新聞事件,如果需要的話,依然會考慮採用這種公開、透明的方式。對調查結果不審閱、不干預。
網友釋義
該新聞在網上引發熱議,在騰訊該新聞有35000多條網友評論,其中很大一部分都在談論“躲貓貓”。
網友許暉寫了一篇部落格《躲貓貓釋義》。“‘躲貓貓’意為捉迷藏,屬南方方言,北方則稱作‘藏貓貓’。不管‘躲’還是‘藏’,這種遊戲顯然來自於貓和老鼠捉與被捉的遊戲。伴隨著一條年輕的、身強力壯的生命的離去。‘躲貓貓’這一遊戲在展示普寧縣看守所的人情味兒之外,同時雄辯地證明了一個道理:遊戲也可以殺人。”
網路運用
![(圖)躲貓貓](/img/8/c9e/nBnauM3X1gTM0IDMwEDN2cDNzITM5kTOzMzMwADMwAzMxAzLxQzL0IzLt92YucmbvRWdo5Cd0FmLwE2LvoDc0RHa.jpg)
“我以為是畏罪自殺撞牆撞死了,沒想到是‘躲貓貓’死了!完全超出我的想像力了。”“雖然躲貓貓沒有做伏地挺身累,但還是死人了!請問天底下還有安全的遊戲和健身方法嗎?”
天涯網友更是發揮其一向的搞笑風格,甚至有人很快就註冊了“躲貓貓游”、“大家都來躲貓貓”等ID,轉載新聞的主帖下面的評論更是如此:“以後家裡有小孩的可不能教他們再玩躲貓貓了!多危險吶~”“伏地挺身、打醬油、躲貓貓———中國武林三大頂尖絕學。”“在看守所里能玩躲貓貓?犯人都躲貓貓了,警察去哪裡找他們?”“應該給那個發明躲貓貓的人最佳創意獎。”“樓主說錯了!我當時在場,明明是那堵牆跑過去把那男子給撞了!那男子一開始站在那裡從沒動過!這堵牆撞人後就跑了。”
“manca1222”發布了“躲貓貓注意事項”:“1.請勿和牆玩,否則牆會在捉到你的那一瞬間ko你;2.如必須進行,請確保有足夠的安全防護措施,如安全帽、防彈衣等等。”
在網友的語言裡,“躲貓貓”已經成為一特定詞組加以運用。“早晨起床時做了幾個伏地挺身,然後被家裡支去打醬油,打完醬油後與小朋友一起玩躲貓貓……”:“珍愛生命不躲貓貓”:“以後可以這樣罵人:躲貓貓躲死你丫!”
調查
![(圖)玩“躲貓貓” 死了](/img/7/be7/nBnauM3X1UTOzUzM1ADN2cDNzITM5kTOzMzMwADMwAzMxAzLwQzLzUzLt92YucmbvRWdo5Cd0FmLyE2LvoDc0RHa.jpg)
據《雲南信息報》報導,2009年2月12日晚,警方通報了最新的調查情況:“由於死者(玩躲貓貓時)抓到同監獄友普某某,而引起普某某不滿,最終兩人發生爭執。爭執中普某某先踢了死者一腳,隨後又朝其頭部擊打一拳,死者由於重心不穩摔倒後,頭部與牆壁與門框夾角碰撞,最終受傷。”
有網友認為摔倒應該不會有這么嚴重的傷,但也有網友指出碰到頭確實可能導致死亡。
網友“COCO研”猜測,“躲貓貓”會不會不是我們普通理解的遊戲,而是看守所里的遊戲,獄友間玩起來可能不那么簡單。
還有網友提出不知道看守所內躲貓貓是在哪裡躲,有沒有錄像監控,呼籲警方公布更多的調查資料。
網友“cos222”認為,躲貓貓受傷這個說法看起來荒謬,但正因為此所以肯定是真的,警方完全沒有必要自找麻煩。
警方還在進一步調查,而“躲貓貓”繼續在網上傳播,很多網友認為,躲貓貓有望在“這事兒不能說太細”之後,成為2009年又一個網路流行語。
中共雲南省委宣傳部在網路上發布公告,邀請網友和社會人士參與“躲貓貓”事件調查。至此,“躲貓貓”這一和“伏地挺身”、“打醬油”類似的輿論事件,在網民的關注下出現了新的轉機,這一舉動也被網民認為是“具有開創意義的舉動”。
調查委員會成員名單
主任:風之末端 副主任:邊民
成員
一、相關部門人員
省委政法委 符曉
省檢察院 普澤
昆明市公安局 劉震
昆明市公安局 郭斌
二、媒體代表
新華社雲南分社 王研
雲南信息報 王雷
雲南網 楊之輝
三、網民和社會各界人士代表
邊民 網民
彭國競 昆明德愛科技
風之末端 網民
溫星 網民
王英武 平安保險壽險推銷員
李寧 昆明揚帆職業技術學院學生
能石匠 網民
吉布 網民
網路流行語
![(圖)躲貓貓](/img/3/3e9/nBnauM3XwQzN0kTN2gDM1ATNzITM1ITN0QjMwADMwAzMxAzL4AzLzYzLt92YucmbvRWdo5Cd0FmLwE2LvoDc0RHa.jpg)
“風起於青萍之末,舞於松柏之下。”一個本身並不具備太多內涵和外延的用語,為何在網友的傳播與運用之下,風生水起,蘊味無窮,陡然而有既可意會又可言傳的神奇效果?其實,網友之所以具備如此化腐朽為神奇的能力,只不過是因為網友善於借力打力而已,因此,躲貓貓一夜之間成為網路流行語,我們除了嘆服網友的機智與機敏,便不得不嘆息相關部門的機械與愚魯。 一個“甚至連感冒都沒有”的年青人,猝然非正常死亡,警方回應死者家屬稱,通過他們的初步調查,發現李喬明受傷是由於其在放風時間,與同監室的獄友在看守所天井中玩“躲貓貓”遊戲時,由於眼部被蒙而不慎撞到牆壁受傷。死者家屬難以置信,網友也瞠乎其後,滿懷狐疑。不信又能如何?網友不可能像古代俠客一樣替天行道,於是他們在選擇“我不相信”之餘,便開始做伏地挺身,然後,把鍵盤當作“武器”,將尋常的躲貓貓煥然生髮出無窮的旨意,藉以一澆胸中之塊壘。 且看網友“妙趣橫生”的活學活用。有網友稱,“雖然躲貓貓沒有做伏地挺身累,但還是死人了!請問天底下還有安全的遊戲和健身方法嗎?” 還有網友稱,“伏地挺身、打醬油、躲貓貓——中國武林三大頂尖絕學。”有飽學之士則撰文《躲貓貓釋義》稱:“‘躲貓貓’意為捉迷藏,屬南方方言,北方則稱作‘藏貓貓’。不管‘躲’還是‘藏’,這種遊戲顯然來自於貓和老鼠捉與被捉的遊戲。伴隨著一條年輕的、身強力壯的生命的離去。‘躲貓貓’這一遊戲在展示晉寧縣看守所的人情味兒之外,同時雄辯地證明了一個道理:遊戲也可以殺人。”……
瀏覽這些詼諧與諷喻意味極濃的詮釋,讓人會意一笑之餘,則不免悲從中來。表面看,這是網友的無厘頭,寫滿了嘲弄和諷刺,但實際上又寄託了網友多么強烈的控訴和鞭笞?真相不明,無能為力,無法將真相呈現於天下,但又不甘心做一個旁觀者,內心的正義感和強烈的公民意識,驅使著網友從側面介入,絕不能選擇袖手旁觀,一笑了之。在這種情況下,他們便必然會“指桑罵槐”,借躲貓貓而抒發內心之大不平。由躲貓貓成為網路流行語,不能不提伏地挺身。歷史何其相似。一名14歲的少女溺水身亡,一時傳言四起,輿論譁然,死者家屬悲憤難抑,然而,當地相關部門在新聞發布會稱,在李樹芬溺水之前,與其同玩的劉言超曾制止過其跳河行為,見李心情平靜下來。劉“便開始在橋上做伏地挺身,當劉言超做到第三個伏地挺身的時候,聽到李樹芬大聲說‘我走了’,便跳下河中”。這一曖昧的表達再度讓輿論譁然,並引發了巨大的群體性事件。遺憾的是,權力不長記性,有此殷鑑在前,雲南晉寧警方依然出語模糊,以躲貓貓來打發死者家屬,當這一頗雷人頗滑稽的輕浮回應,一經公開,自然引得網友譁然。
意義
![(圖)躲貓貓](/img/d/e60/nBnauM3X3UTO3czN4gDM1ATNzITM1ITN0QjMwADMwAzMxAzL4AzLwgzLt92YucmbvRWdo5Cd0FmLyE2LvoDc0RHa.jpg)
在“躲貓貓”的背後,深含著弔詭的語義,有關機關一定在掩飾著什麼真相,伴隨這個流行詞,民眾對公權機關將失去信任,甚至導致執法機構聲譽的岌岌可危。
一個公民在“躲貓貓”中死去,真相尚未大白,我們盡可期待,但是,有關部門別想用“躲貓貓”這樣低級的託辭來作擋箭牌、免責牌,只有讓有關責任人受到應有的查處,讓執法部門藉此彌補上制度和管理上的漏洞,李喬明才不會白死。
《學習時報》刊文《縣域突發公共事件的處置》稱,在處置(突發公共事件)中,應對的辦法應當是以“公”對“公”,以“法律之公正”對“事件之公開”, 依法處置,秉公執法,才能有效解決問題。筆者認為,此處的公,既包括法律公正,也應包括公開透明。應該說,相對於以往權力的封閉運行,一些地方已經有所,懂得逐漸公開處理公共事件,但遺憾的是,不少部門仍然沒有做到最大程度的公開透明,比如回應輿論質疑時,含混不情;披露細節時,過於疏漏,甚至難以自圓其說,被敏感而機智的網友一再抓住漏洞,一擊即中。當然,還有一種情況,相關部門之所以大而化之,不敢披露詳情,乃是心中有鬼。 在一個公民意識蓬勃生長的時代里,在一個網友才智噴薄而出的網路時代里,任何的風吹草動,任何的細節硬傷,都難以躲避網友的火眼金睛,那種意圖用隻言片語就想矇混過關的思維行不通了。要經得起檢驗和考驗,要取信於民,最明智的途徑就是和盤托出事情的全部真相。不如此,類似躲貓貓、伏地挺身之類的流行語便不會消止,因為人心自有一桿秤。
不管是“躲貓貓”還是“伏地挺身”,公眾需要的是事實,他們不需要小題大做,但執法者不能“小事”化了 -- 一條人命還能算小事嗎?!如果執法者失去了誠信,公眾還可以信什麼呢? 如果執法者在遮掩什麼,那是不是也算在犯法? 而且不應該把尊重生命丟在一邊,不應該把公眾看得太簡單,那么容易忽悠! 如果事實確是李某純粹的躲貓貓把命給躲沒了,那這事情......基本上可以上個吉尼斯世界記錄什麼之類的了 -- 但願事情就是那么簡單 -- 那樣的話,李某的家人也不會有太多的想法,“躲貓貓”這個詞語也就不會有那么流行了!
案件連結
![(圖)躲貓貓](/img/0/376/nBnauM3X3gDOxQDNwkDM1ATNzITM1ITN0QjMwADMwAzMxAzL5AzL3czLt92YucmbvRWdo5Cd0FmLwE2LvoDc0RHa.jpg)
李喬明是玉溪市北城鎮大石板三社人。2009年1月29日,大年初四。當天中午,李喬明在草草吃完兩碗米飯之後,就提著斧頭到村口與同村另外5名青年會合了,他們準備到離家10餘里的晉寧縣境內的青龍山上砍樹賣錢。
對於當地村民來說,上山砍樹賣錢,一直是他們補貼家用的最好途徑,就算在政府相關部門嚴厲禁止盜伐樹木之後,他們依然會在家用緊張的時候,偷偷上山砍上兩棵樹換錢。
由於2月16日就要舉行婚禮,24歲的村民李喬明感覺到窘迫,一直在想方設法多賺些錢,他希望能夠在結婚的時候“多請幾輛車來接新娘子”。最終將自己帶上了不歸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