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煤炭工業局

雲南省煤炭工業局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煤礦安全監察管理體制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國辦發【1999】104號)和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於部分省(自治區)煤礦安全監察局加掛煤炭工業局牌子的通知》(中編辦字【2000】34號),以及《中共雲南省委、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中共雲南省委機構改革方案〉、〈雲南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和〈雲南省省級黨政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雲發【2000】10號),雲南煤礦安全監察局加掛雲南省煤炭工業局牌子,實行兩塊牌子、一套班子。 雲南省煤炭工業局作為過渡,在實現政企分開的基礎上,履行全省煤炭行業管理職能。行業管理業務以雲南省人民政府管理為主。

職能調整

雲南省煤炭工業局在過渡期間,應按照政企分開的原則,進一步落實企業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使企業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約束、自我發展的市場競爭主體。

主要職責

根據以上職能調整,雲南省煤炭工業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研究擬定雲南省煤炭工業的發展戰略、行業規劃,提出煤炭資源合理開發利用的方案,組織審查全省煤炭企業的重大技術改造項目,促進行業結構調整,引導行業合理布局。

(二)研究提出雲南省煤炭工業發展的方針、政策,組織制訂雲南省煤炭行業規章;協調全省煤炭行業內部關係,維護公平競爭秩序。

(三)研究制訂全省煤炭工業體制改革的政策和措施,指導全省國有煤炭企業改革、改組,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協助省有關部門推動全省國有煤炭企業兼併破產、扭虧增盈、轉產分流,實施再就業工程。

(四)依法整頓全省煤炭生產和經營秩序,關停違法開辦和經營的各類煤礦,負責全省開辦煤礦審查、煤炭生產許可證頒發和煤炭經營企業資格審批等工作。

(五)掌握和分析雲南省煤炭工業動態,匯集、分析和發布省內外煤炭經濟技術和市場信息,提供信息諮詢服務。

(六)在過渡階段負責對直屬企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監督;指導直屬單位領導班子的建設;運用經濟等手段,推進企業的改革和脫困工作,促進企業進一步走向市場,提高經濟效益;管理直屬單位黨的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

(七)承辦省委、省政府和上級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主要職責,雲南省煤炭工業局設3個職能處:

行業管理

研究提出雲南省煤炭工業發展的方針、政策和規章,指導全省煤炭行業貫徹實施國家煤炭工業生產建設技術規程、規範和標準;匯集、分析和發布省內外煤炭經濟技術和市場信息,提供信息諮詢服務;協調全省煤炭行業內部關係,維護公平競爭秩序;組織整頓全省煤炭生產和經營秩序,關停全省範圍內違法開辦和經營的各類煤礦;負責全省開辦煤礦審查、煤炭生產許可證頒發和煤炭經營企業資格審批等工作。

規劃發展處

研究擬定全省煤炭工業發展戰略、行業規劃;指導雲南省大型礦區總體規劃、引導煤炭行業合理布局;組織審查全省煤炭企業的重大技術改造項目;推進全省煤炭資源的合理開發和綜合利用;提出煤炭產運需銜接的有關政策意見。

企事業改革處

研究提出雲南省煤炭工業體制改革的政策措施,推進全省國有煤炭企業的改革和結構調整,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協助省有關部門推動全省國有煤炭企業兼併破產、扭虧增盈、轉產分流,實施再就業工程。配合省有關部門做好組建雲南省煤炭工業集團公司或雲南省煤炭工業總公司的調研工作並研究提出實施方案。監督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指導和推動直屬企業的改革與脫困工作。

雲南省煤炭工業局除設定以上3個處承擔有關職能外,其他職能由雲南煤礦安全監察局承擔。

人員編制

雲南省煤炭工業局機關行政編制為15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處級領導職數6名。

離退休幹部工作機構及編制,按有關規定另行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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