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隊機關內設機構及職能分工情況
司令部主要負責指導全省消防部隊隊伍管理、士兵管理、滅火救援、執勤訓練等工作,下設戰訓處、警務處、秘書處、管理處。另設有微機室、警勤中隊、汽車隊、招待所、機關食堂5個直屬單位。
政治部主要負責指導全省消防部隊思想政治教育、幹部管理、組織建設、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下設幹部處、組教處、紀檢保衛處,另設有文化工作站1個直屬單位。
後勤部主要負責後勤保障工作,下設財務處、供給裝備處、生產管理處和審計處。另設有倉庫、農場兩個直屬單位。
防火監督部主要負責指導全省消防部隊開展消防監督、行政執法、消防宣傳等工作,下設指導處、技術處、建審處和宣傳處。另設有刊物編輯部、新聞電視工作站和消防產品安全檢測站3個直屬單位。
(二)總隊直屬單位情況
總隊醫院。主要負責為總隊機關及機關直屬單位的官兵提供門診保健、衛生防疫、衛生宣教、計畫生育指導以及醫療費用的審核報銷等服務。
總隊教導大隊。主要負責每年的新訓工作並承擔士官、士兵等相關培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