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湖區環境監察大隊環境監察大隊工作職責一、貫徹國家和地方環境保護的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和條例。二、依法對轄區內單位或個人執行環境保護法規的情況進行現場監督、檢查,並按規定進行處理。三、負責污水、廢氣、固體廢棄物、噪聲、放射性物質等超標排污費的徵收工作。四、負責環境污染事故、糾紛、生態破壞事件的調查處理、環保110出警。五、負責環境監察人員的業務培訓,總結交流監察工作經驗。六、完成本局和市環保局下達的排污費徵收任務和其他工作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