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主要職責:1、協助區政府領導組織起草、審核以區政府、區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 2、研究區政府各部門和鄉鎮、街道以及其他單位向區政府的請示,提出審核意見,報區政府領導審批。 10、協助處理區政府各部門、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以及其他單位向區政府反映的重要問題。

主要職責:
1、協助區政府領導組織起草、審核以區政府、區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辦理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機關以及其他單位的來文來電。
2、研究區政府各部門和鄉鎮、街道以及其他單位向區政府的請示,提出審核意見,報區政府領導審批。
3、負責區政府會議的籌備安排、會務組織、記錄整理工作,協助區政府領導組織會議決定事項的實施。
4、負責組織起草區政府的重要文稿。
5、組織開展調查研究,收集提供信息,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6、組織安排區政府值班工作和政務活動,安排區政府重要接待活動,組織或籌辦全區性的重大活動,協助區政府領導組織處理需由區政府直接處理的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
7、督促檢查區政府各部門和鄉鎮、街道,以及區其他單位對區政府公文、會議決定事項、區政府領導批示的落實情況,及時向區政府領導報告。
8、根據區政府領導的指示,協調處理區政府部門間出現的問題。
9、負責組織辦理市人大、市政協和區人大、區政協交給區政府辦理的議案、建議和提案。協助區人大辦公室、區政協辦公室督促、檢查有關部門認真辦理。
10、協助處理區政府各部門、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以及其他單位向區政府反映的重要問題。
11、負責全區政府系統辦公自動化建設和套用,指導全區政府系統辦公室的文秘、信息工作。
12、編制年度規範性檔案,制定計畫,指導和檢查計畫的實施,做好規範性檔案的彙編工作;負責對各執法部門進行行政監督,承辦行政複議;收集整理、研究政府法制工作信息、資料,為區政府提供所需要的法律依據和意見。
13、做好後勤事務、安全保衛等工作。
14、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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