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鍾荀太平論

周公之於三聖,不能逾也。 犯而刑之,刑不可錯矣。 有大而言之者,刑錯之屬也。

聖莫盛於堯,而洪水方割,丹朱淫虐,四族凶佞矣。帝舜因之,而三苗畔戾矣。禹又因,而防風為戮矣。此三聖,古之所大稱也,繼踵相承,且二百年,而刑罰未嘗一世而乏也。然則此三聖能平。三聖能平,則何世能致之乎?孔子稱曰:「唯上智與下愚不移」。不移者,丹朱、四凶、三苗之謂也。當紂之世,殷網不小大,好草竊奸宄。周公遷殷頑民於洛邑,其下愚之人,必有之矣。周公之於三聖,不能逾也。三聖有所不化矣,有所不移矣,周公之不能化殷之頑民,所可知也。苟不可移,必或犯罪,罪而弗刑,是失所也。犯而刑之,刑不可錯矣。孟軻有言:「盡信書,不如無書」。有大而言之者,刑錯之屬也。豈億兆之民,歷數十年,而無一人犯罪,一物失所哉!謂之無者,盡信書之謂也。(《藝文類聚》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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