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經歷
任先生與劉女士是同學,2000年成為夫妻,之後兩人生下一個女兒,但2004年的一場車禍徹底改變了這個家庭。任先生在返回成都的途中與迎面而來的汽車相撞,同車妻子的頭部遭受重創,成為智力二級殘疾。經交警部門認定,任先生與對方車主在事故中負同等責任。
2006年9月,任先生第一次提出離婚,他訴稱2004年車禍後,妻子成為智障殘疾人,被其父母接回娘家,夫妻關係名存實亡,因此要求離婚。法院審理後認為,兩人曾是同學,婚姻基礎較為牢固,且經過共同打拚,家庭經濟較為富裕;原告由於自身過錯導致妻子殘疾並以此為由提出離婚,有違道義,故不準予離婚。
之後,任先生不斷起訴離婚,法院不斷駁回。2010年7月,任先生第8次向法院起訴離婚,目前法院還在進一步審理中。
涉嫌罪名
在接受媒體採訪時,任先生表示如果離婚了,他會在經濟上給予劉女士支持,保證她衣食無憂。但劉女士的父母表示,女兒受傷後,任先生私自領走車禍賠償款,還大量轉移家庭財產,老兩口不得不借錢給女兒治療。他們多次起訴任先生,但至今仍然沒能拿到錢。
劉女士的父母說,他們現在壓力很大,有不少人指責他們拴住了女婿的幸福。後來,有人告訴老兩口,女婿早已和另外的女人結婚生子。劉女士的父母稱,他們查詢到,2005年10月12日,女婿與一名姓何的女士登記結婚,雙方還育有一女。
2010年12月21日,老兩口向武侯公安分局報案,控告女婿涉嫌重婚罪、遺棄罪、偽造國家機關公文印章罪、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等四項罪名。警方在初步查看資料後已受理該案,表示將對證據進行初查後再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