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能
(二)推動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流通企業改革、商貿服務業和社區商業發展,提出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
(三)擬訂全市國內貿易發展規劃,促進城鄉市場發展,研究提出引導市內外資金投向市場體系建設的政策措施;指導全市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工作;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工程。
(四)負責牽頭協調全市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擬訂規範市場運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動全市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按有關規定對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
(五)承擔組織實施全市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的責任;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監測分析全市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按分工負責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工作;按有關規定對成品油、酒類、肉類等主要生活用品和畜禽屠宰、拍賣、典當等行業進行監督管理。
(六)貫徹實施國家進出口商品、加工貿易管理辦法和進出口管理商品、技術目錄;擬訂促進全市外貿增長方式轉變的政策措施;組織實施全市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總量計畫;會同有關部門協調大宗進出口商品,指導貿易促進活動和外貿促進體系建設。
(七)執行國家對外技術貿易、進出口管制以及鼓勵技術和成套設備進出口的貿易政策;推進全市進出口貿易標準化工作;依法監督全市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國家限制出口技術工作。
(八)牽頭擬訂我市服務貿易發展規劃,並開展相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服務出口和服務外包發展的規劃、政策並實施,推動全市服務外包平台建設。
(九)執行國家多雙邊(含區域、自由貿易區)經貿合作戰略和政策;牽頭組織參加國際經貿活動,參與多雙邊經貿談判並處理經貿關係中的相關事務;負責全市對外經濟貿易協調工作。
內設機構
對外貿易科
執行國家進出口商品管理辦法;負責全市進出口商品巨觀管理;負責組織參加國際、國內的交易會、洽談會、博覽會;管理出口商品商檢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各類對外貿易經營權和負責申報國際貨運代理企業的經營權;負責援外工程、勞務輸出業務。
對外經濟合作科
負責指導和管理全市外經工作,負責管理限額以下國際租賃和補償貿易項目契約;負責全市對外經濟技術合作工作;負責技術進出口、工程承包、接受國外援助、境外企業初審工作;負責全市外經貿出口團組、出國人員的審批工作;負責組織吸收國外政府貸款、無息貸款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搞好全市對外經濟技術合作、對外宣傳;負責全市外經工作諮詢服務。
外資服務科
負責指導和管理全市外資工作;負責管理限額以下外商投資企業契約、章程以及分支機構;依法督促、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履行契約、章程情況;負責統計、分析全市投資企業進度、生產經營進口和出口情況;負責外商投資企業協調工作;負責全市利用外資的宣傳工作;負責全市外資工作的諮詢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