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能配置
雙峰縣統計局職能配置
・ 貫徹執行國家統計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統計法律、法規;研究統計制度和統計方法的改革,完成國家和省、市統計調查任務;檢查監督統計法規的實施情況,查處各類統計違法行為。
・ 制訂並組織實施全縣統計改革和統計現代化計建設規劃以及統計調查計畫;建立健全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和統計指標體系。
・ 指導和協調全縣統計業務工作,組織開展全縣性的有關專項調查、重點調查、抽樣調查和普查。
・ 統一領導和管理地方城市、農村、企業調查隊,組織實施全縣地方城市、農村和企業調查。
・ 為縣委、縣政府制訂政策、編制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提供統計資料,並對全縣國民經濟、科技進步和社會發展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統計檢查和監督,向縣委、縣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 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縣經濟、社會科技的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和專項調查公報;發布社會經濟統計信息。
・ 建立健全和管理全縣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資料庫體系;指導基層單位加強統計基礎建設。
・ 會同有關部門承辦全縣統計專業資格考試有關工作,組織指導全縣統計科研、統計教育、統計宣傳工作。
・ 參與縣委、縣政府對全縣各鄉鎮和縣直有關局目標管理考核,準確及時提供經濟社會的主要指標數據資料。
・ 完成縣委、縣政府和上級統計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內設機構
・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綜合、協調機關行政工作和全縣統計業務工作;負責本局人事、政工、財務及全縣統計事業費核算工作;負責老乾、計畫生育、婦幼、群團工作;負責政務信息、文秘、保密、機要、檔案資料、安全保衛及後勤管理工作;負責全局職工社會保險統籌基金及房改基金的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承辦全縣統計專業資格考試有關工作;組織全縣統計隊伍的教育工作。
・法規股
組織宣傳貫徹國家統計法律、法規,負責起草全縣統計法規制度;依法查處統計違法案件;辦理行政訴訟有關工作;組織開展統計法律、法規的研究、知識培訓、統計普法等有關工作。
・工交能源統計股
組織實施全縣工業、能源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交通、郵電統計數據;組織和協調全縣工業和運輸企業的劃型工作;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評估和統計分析。
・投資貿易統計股
組織實施全縣批發零售貿易業、餐飲業、商品市場運行狀況和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及房地產業的統計調查,蒐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外貿、外資、能源和城市住宅等統計數據;組織和協調商業企業的劃型升級達標工作;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綜合社會科技股
組織實施國民經濟核算制度和國家調查制度,承擔全縣國內生產總值、投入產出、資金流量、資產負債核算工作;開展要素市場統計及開發區統計、部門第三產業統計,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及有關綜合平衡狀況的分析研究報告;審批部門統計調查制度和調查方案;組織實施全縣基本單位的統計並管理名錄庫;對全縣經濟、社會、科技運行狀況進行統計監測、分析和預測;組織專題研究,提出綜合性的巨觀經濟分析報告和諮詢建議,負責統計年鑑、統計提要和統計月報編輯的有關組織協調工作;統計管理和對外提供全縣綜合性統計數據,指導全縣統計分析研究工作。組織實施全縣人口、勞動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社會發展、科技進步統計數據,組織協調全縣各項普查工作,全縣服務企業的劃型升級達標工作;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全縣有關行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負責組織協調,布置全縣人口、工業、農業、第三產業和基本單位普查工作負責上述普查工作的業務指導、快速匯總、數據處理、數據傳輸、編輯歸檔等工作。
・二級機構
(一)城鄉經濟調查隊(副科級)
・農村社會經濟調查隊(加掛農村統計股牌子)
負責全縣農業和農村經濟統計工作,組織實施農業生產條件、農村產業結構、農產品產值產量、農村三產業發展狀況、鄉鎮企業生產經營狀況等專項調查,蒐集、整理和提供全縣農業和農村社會經濟統計資料,負責組織指導全縣農村基層統計網路建設和小康鄉、村的考核審定;指導全縣農村社會經濟統計業務,開展農村社會經濟調查和統計分析。貫徹執行國家統計局制定的全國統計調查方法制度,組織實施農村住房調查點的農產量、農村住戶經濟情況等調查方案;負責全縣農村貧困人口的監測,準確、及時、系統地蒐集、整理和編印農村住房經濟調查資料,開展對農村社會經濟問題的分析研究,向各級黨政領導和社會公眾提供統計調查資料和信息;完成市農調隊和縣政府交辦的其他調查和分析研究工作。
・城市經濟調查隊
貫徹執行國家統計局制定的全國統計調查方法制度,組織實施城鎮住房調查、物價調查和有關專項調查等城市社會經濟統計調查方案;準確、及時、系統地蒐集、整理和編印城市社會經濟統計調查資料,開展對城市社會經濟問題的分析研究,向各級黨政領導和社會公眾提供統計調查資料和信息;完成省市統計局、縣政府和本縣統計局交辦的其他統計調查和分析研究工作。
・企業調查隊
貫徹執行國家統計局制定的全國統計調查方法制度,組織實施企業抽樣調查和各類專項調查方案;對涉及企業的重要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驗和評估;準確、及時、系統地蒐集、整理和編印企業抽樣調查和專項調查資料;開展對企業改革和發展情況的分析研究,向各級黨政領導和社會公眾提供企業調查資料和信息;完成省市統計局、縣政府和本縣統計局交辦的其他統計調查和分析研究工作。
(二)電子計算站
負責推進現代化計算技術和數據傳輸技術在統計工作中的套用;建立健全和管理全縣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資料庫體系;指導基層單位加強統計基礎建設;進行經濟分析和數據信息處理,為全縣經濟工作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