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業績
在主持婁底地區供銷社計統科工作期間,連續五年評為全省供銷系統先進單位。1981年、1987年在全國供銷系統中南片統計工作經驗交流會上,分別作“加強統計業務培訓”和“狠抓統計基礎工作規範化”的發言,主要內容收入會議紀要。1979年制發的“統計人員崗位責任制”和1984年制發的“加強統計隊伍建設的意見”分別由地區計委和地區統計局轉發地直和各縣市。1986年參加制訂的《婁底地區1986—2000年發展戰略研究》獲地區科技進步一等獎和省戰略規劃研究二等獎,個人被地委、行署評為先進工作者。1986—1988年在省級刊物上發表學術論文五篇,在省社科院舉辦的“股份經濟”和“縣域經濟”研討會上交流學術論文三篇,其中《對商業統計改革的淺見》,被湖南省科協評為三等優秀論文,並在山西統計學會成立15周年暨《山西統計》創刊15周年時,對15年來所發表的優秀論文總評中獲二等獎。在任婁底地區第四次人口普查辦副主任期間,被國務院人口普查領導小組評為國家級先進個人。所撰寫的“普查報告書”和審編的“普查分析資料選編”得到省、地有關部門的好評,所執筆的三篇分析論文分別獲地區二等獎和省三等獎。
其在騰訊評論發表了《李鴻文:〈挾屍要價〉未抵達人性的深處》一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