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賢縣政府辦

集賢縣政府辦是黑龍江省雙鴨山市集賢縣人民政府的一個下設機構。機構設定的領導崗位有黨總支書記、副書記、主任和副主任。 縣政府辦的工作職責的內容有15項。

機構設定

在集賢縣政府的組織機構中,縣政府辦,是集賢縣人們政府辦公室的簡稱。其領導崗位設有黨總支書記、副書記、主任和副主任。

工作職責

一、負責縣政府及以縣政府名義召開的重要會議的準備工作;負責縣政府常務會議、縣長辦公會議、政府協調會議的會務工作,並撰寫會議紀要;負責縣政府黨組會議的召集和會議記錄工作;負責省、市召開的由縣政府領導參加的各種會議的通知工作。

二、負責縣政府領導參加的重要活動和以縣政府名義舉辦的重大活動的組織工作。

三、負責縣政府有關領導的講話、報告等文字起草、綜合工作。

四、組織起草或審核以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研究縣政府各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請示縣政府的問題,提出審核處理意見,報縣政府領導審批。

五、督促檢查縣政府各部門、各鄉鎮對縣委決策、縣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及領導的指示、批示執行落實情況,並跟蹤調研,反饋情況;負責縣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建議和提案的辦復工作。

六、圍繞縣政府重點工作和縣政府領導的指示,組織專題調研,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負責蒐集、篩選、傳遞、編髮各種信息;負責《縣政府簡報》的編髮工作。

七、負責縣五大班子辦公樓的固定資產管理維修和安全保衛工作,供電、供水、供暖及其設備的管理維修工作。

八、負責縣政府領導用的車輛及司機人員的管理工作。

九、負責外事僑務工作。

十、負責全縣體制改革工作。

十一、負責全縣旅遊工作。

十二、負責來縣檢查指導工作的上級領導的接待等活動安排工作。

十三、負責縣誌資料的蒐集、撰寫、服務和組織工作。

十四、做好應負責的信訪工作。

十五、辦理縣政府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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