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峰區委組織部

一、主要職責
1、研究和指導黨組織特別是黨的基層組織建設,探索在新的經濟組織中黨組織的調置和活動方式的有關問題。研究、協調和指導黨員教育,主要是黨員的管理和發展工作;組織開展新時期黨的建設的調查研究。
2、提出區直機關各部門、法院、檢察院、街道、鄉鎮、農場及列入區委管理的區屬各企業單位班子調整、配備的意見和建議;負責區委管理幹部的考察及任免手續的辦理;負責幹部檔案的管理和幹部統計工作;指導各基層領導班子的思想作風建設;承辦部分幹部的調配、交流事宜;制訂或參與制訂組織、幹部、人事工作的有關規章制度。
3、組織落實培養選拔中青年幹部、婦女幹部、非黨幹部的有關規劃或方案。
4、負責組織工作和幹部工作的檢查督促,及時向市委組織部和區委反映重要情況,提出建議;負責區管幹部現實問題調查核實及參與對反映存在問題的鄉鎮、街道、農場和區直機關部門領導班子情況的調查了解,抓好乾部監督制度的落實和歷史遺留問題的檢查和上報。
5、制定幹部教育規劃,組織科級幹部和一定層次的中青年幹部的培訓。
6、調查了解知識分子工作情況,參與制定知識分子政策,檢查貫徹執行知識分子政策情況,組織指導開展有關活動。
7、負責管理離休幹部、副縣級以上的退休幹部,按政策做好落實老幹部的兩項優惠工作,組織老幹部開展各種有益的活動。
8、承辦區委和市委組織部交辦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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