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塔科技產業管理辦公室

機構設定

一、黨政辦公室
二、規劃建設部
三、項目引進和企業管理部(含科技創業中心業務)
四、社會事業部
五、國土資源管理所
六、城管執法中隊
七、基建辦(臨時部門)

部門職責

雁塔科技產業管理辦公室工作職能、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於發展高新技術產業的有關方針、政策以及市高新區管委會和雁塔區委、區政府對雁塔科技產業園開發建設的各項決議、決定,領導組織和實施雁塔科技產業園全局性的開發建設事業。
二、制定和實施科技產業園的開發建設和經濟發展總體規劃,組織和實施園區基本建設與各項配套設施。
三、根據國家、省、市政府有關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負責園區建設用地的申報、徵用、拆遷及土地管理工作。
四、負責園區的招商引資以及入區投資建設項目的考察、論證、立項、申報及組織實施工作。
五、負責園區科技企業的孵化與管理、政策諮詢、管理人員的培訓、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審核、企業經營狀況的統計工作。
六、協調科技產業園區工商、稅務等部門工作。
七、負責園區市政、市容、綠化以及有關配套設施的建設與管理工作。
八、負責園區的綜合治理和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九、負責科技產業園十∙五發展規劃的制定和組織實施。
十、負責承辦落實市高新區管委會和雁塔區委、區政府及有關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黨政辦公室工作職責
一、執行上級黨政機關和管理辦的決議、決定及會議檔案精神,研究制定貫徹意見,並負責落實與督查督辦。
二、負責管理辦財務計畫、財政收支和國有資產的管理工作。
三、負責科技產業園人事、勞資、社會保障、福利、檔案等事務管理工作。協調管理辦各部門之間的有關工作。
四、負責管理辦年度工作計畫、工作總結、目標責任制考核、勞動紀律考核和規章制度的執行、工作信息情況通報等工作。
五、負責產業園黨務、紀檢、工會等日常工作。
六、負責管理辦對外接待、重要會議、重大活動的安排組織工作。
七、負責管理辦後勤及車輛管理等工作。
八、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規劃和土地管理部工作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城市規劃、環保、綠化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及政策,並監督落實;負責科技產業園基本建設總體規劃的編制實施、工程建設的管理和建設項目規劃的初審、園區配套設施的安排計畫及組織實施等方面工作。
二、貫徹執行國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負責科技產業園建設用地的申報、徵用和開發管理工作。
三、負責產業園基本建設投資的統計工作。
四、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項目引進和企業管理部(含科技創業中心業務)工作職責
一、制定科技產業園區科技企業、高新技術企業、高新產品的發展計畫,組織實施並落實完成各項經濟指標。
二、負責產業園的招商引資、項目引進、入區項目的考察、論證、立項、申報及協調落實工作。
三、負責園區科技企業的孵化與管理、政策諮詢和企業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
四、負責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審核、上報工作。
五、負責園區企業的生產經營月報、年報統計工作。
六、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社會事業部工作職責
一、負責園區市政配套設施的管理、維護工作。
二、負責科技產業園市容、環境衛生、道路保潔和園區綠化的組織實施及管理工作。
三、負責科技產業園綜合治理、公共安全和社會公益事業的管理工作。
四、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國土資源所工作職責
一、負責辦理科技產業園新區的選址和規劃定點等報批手續。
二、負責辦理科技產業園新區項目立項報批手續。
三、負責辦理科技產業園新區土地報批手續和集中新建區有關用地遺留問題的處理工作。
城管執法中隊工作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區關於綜合行政執法方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
2、行使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以及對門前“三包”責任制管理工作的監督。
3、負責對轄區內未經批准擅自修建臨街建築物、構築物等的監督檢查和行政處罰,配合規劃部門強制拆除違法建築。
4、負責轄區內非機動車輛停放以及車輛清洗站的行政執法工作。
5、負責轄區內環境保護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臨街商業門店產生的音響噪聲、城市飲食服務業超標排污行為、燒烤攤點未使用清潔燃料以及清運建築垃圾造成污染等方面的監督檢查和行政處罰。
6、負責轄區內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無照商販、出店經營、占道經營、未經批准的馬路市場等行為的行政處罰。
7、負責轄區內建築工地管理中影響市容環境方面行為的監督檢查和行政處罰。
8、完成區政府和區執法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基建辦(臨時部門)工作職責
負責管理辦工程建設的管理、組織實施等方面工作。

單位地址

西安科技園B座5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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