隸戶
南北朝時期的一種賤民階層。亦稱雜戶。廣義包括伎作戶(官府作場控制的工匠)﹑屯田戶和牧戶﹐狹義一般指在官府機構和官僚貴族家中服非生產性雜役的人戶﹐如樂戶。隸戶來源於俘虜和犯罪沒入官府的人戶。鮮卑拓拔部在統一北部中國的過程中﹐把戰爭中獲得的大量俘虜往往作為各種特殊戶口分配給官府役使﹐如工匠﹑樂人﹑屯牧等雜役人。他們有自己的家庭和獨立於編戶之外的戶籍。不屬州縣﹐不承擔租調勞役﹐由所屬官府役使﹐職業世襲﹐不準與良人通婚。北魏初年﹐隸戶與奴婢雖有區別﹐但身分比較接近。至遲到孝文帝時期﹐情況有了變化﹐官府直接控制的隸戶除了為官府服役之外﹐可以保留一部分時間﹐或者整個家庭中保留一部分勞動力為自己生產﹐官府的隸戶逐漸成為一種差役。私家的隸戶可能逐漸成為依附農﹑牧子或家庭僕役。他們的身分低於平民而高於奴婢。孝文帝以後﹐經過北齊﹑北周﹐雜戶幾經放免﹔但直到唐代﹐仍然存在著身分與部曲相當的雜戶或隸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