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籍管理是學校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做好學籍管理工作,對於防止學生流失、控制過大過小班額、促進學校均衡發展、嚴肅招生紀律等方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為此,縣教育局2006年8月修訂完善了《隴西縣國中學籍管理實施細則》[隴教發(2006)47號],出台印發了《隴西縣國小學籍管理辦法(試行)》[隴教發(2006)48號],檔案下發後,絕大部分學校能嚴格按照檔案規定辦事,但也有少數學校不重視學籍管理工作,學籍管理比較混亂,建檔材料報送不及時,私自接收非正常異動和手續不全的學生入學,甚至為片面追求升學率,到外縣區開具假轉學證明,高中階段有隨意借讀現象,這些問題都嚴重影響了我縣正常的學籍管理和招生秩序。為鞏固提高“普九”成果、規範學籍管理、嚴肅招生紀律,按照省、市教育行政部門學籍管理檔案精神,經教育局研究決定,就進一步加強我縣中國小學籍管理做如下要求:
1、認真領會檔案精神。各學校要組織學校中層以上幹部和班主任等有關人員認真學習《隴西縣國中學籍管理實施細則》[隴教發(2006)47號]、《隴西縣國小學籍管理辦法(試行)》[隴教發(2006)48號]等檔案精神,熟悉學籍管理的各項規定,按規定、按程式辦理學籍手續。
2、聘任學籍管理員。學籍由教導處管理,專人負責、專櫃管理、微機管理。要求記錄及時、統計準確、歸檔規範。學校校長簽字審批後將管理員基本信息於4月30日前上報教育局基礎教育股(表樣附後)。
3、各九年制學校、國小嚴禁招收不足6周歲的兒童進入國小一年級就讀。鞏昌、文峰區域內的各中學不能招收義務教育階段的片外生。
4、國中各年級休學生、轉學生、留級生、復讀生在國中畢業會考及高中招生考試時一律按往屆生對待。
5、學生原則上不予更名,確需更名的,必須交驗改名後的戶口證及學校證明,學區、學校於每年8月統一辦理。
6、學區學校不得為轉學學生提供虛假信息,不得接收未辦轉學手續或轉學手續不全、無學籍號的學生入學。未經縣教育局審批,學校私自接收轉學的學生,不能取得學籍號,仍回原學校就讀參加考試。
7、學生休學須持縣級及以上醫院的休息診斷證明及住院證明,由學生和家長提出申請,經學校同意蓋章,學校學區統一報教育局審批、備案後休學。
8、職業中學的高中學生一律不得轉入普通高中。城區高中學生不得相互轉學。
9、各學校要認真學習《教育部中國小學生學籍信息化管理基本信息規範》(網上全名下載),待省教育廳統一部署後全面實施中國小學籍電子化管理。
10、2007年秋季義務教育階段一年級、七年級、高中一年級學籍建立工作於2008年4月30日截止。每年教育局將組織人員對各學校學生學籍管理及學生到位情況進行實地抽查,對不按規定辦理學籍手續和學籍管理混亂的學校,視其情節追究學校校長、主管副校長和學籍管理員的責任;對建立虛假學籍的學校,教育局在年度評估時直接確定為“三類學校”,校長、主管副校長和學籍管理員在年度考核時直接確定為不稱職。
請各學區將檔案複印分發至所屬各國小。
二OO八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