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德縣國家稅務局

(三)主管本轄區按規定由國家稅務局並代地方稅務局負責的各項稅收的徵收、管理工作。 (五)負責隆德縣國家稅務局系統內部的機構編制、人事、工資和經費的管理。 (六)監督檢查隆德縣國家稅務局系統各級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執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的情況。

機構簡介

 隆德縣位於六盤山西麓,地寧南邊陲,西南與甘肅省接壤,總面積1268平方公里,轄3鎮10鄉,人口19萬。
隆德縣國家稅務局現有幹部職工55人,其中:黨員幹部38人,婦女幹部10人,回族幹部3人;本科以上學歷46人。縣局內設10個職能科室、1個辦稅服務廳、1個稽查局,下設城區、沙塘2個稅務分局,擔負著全縣245戶企業和1180戶個體工商業13個集貿市場的稅收征管工作。
隆德縣國家稅務局緊緊圍繞稅收中心工作,堅持“聚財為國,收稅為民”的稅收工作宗旨,加強精神文明建設、政風行風建設、和諧社會建設。大力弘揚“敬業、善學、務實、進取”的寧夏國稅精神,切實提高幹部的綜合素質,樹立了國稅部門的良好形象。曾多次被縣委、縣政府評為“區直機關先進集體”;縣局黨組被固原市國稅局評為“先進班子”;黨總支被縣委授予“先進基層黨組織”;團總支被自治區團委授予“全區五四紅旗團支部”;2003年3月,縣局被固原市委、市政府命名為“文明單位”;2007年2月,辦稅服務廳被全國婦聯授予“巾幗建功文明崗”稱號;2012年1月,縣局被自治區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重新命名為“文明單位”。

主要職能

 隆德縣國家稅務局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的各項稅收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結合本縣的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
(二)根據上級下達的工商稅收計畫指標,編制本地區由國家稅務局負責徵收的各項稅收收入計畫,並組織實施。運用國家稅收槓桿對經濟進行調節和監督。
(三)主管本轄區按規定由國家稅務局並代地方稅務局負責的各項稅收的徵收、管理工作。
(四)監督檢查本地區有關納稅單位和納稅個人貫徹執行國家稅收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的情況。按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受理本轄區應由國家稅務局和地方稅務局管轄的稅務行政複議案件。
(五)負責隆德縣國家稅務局系統內部的機構編制、人事、工資和經費的管理。負責本縣局系統人員的思想教育工作、崗位專業培訓及對納稅義務人的稅法宣傳工作。
(六)監督檢查隆德縣國家稅務局系統各級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執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的情況。
(七)完成上級主管部門和縣委政府交辦事項。

機構設定

(1)辦公室:負責擬訂年度工作計畫、有關工作制度;組織起草和審核重要文稿;負責文電、機要、會務、檔案、督辦、信訪、保密、密碼、保衛等工作;協助局領導對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承擔面向社會的稅收宣傳及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和其他行政事務工作;指導辦公自動化工作;擬訂本局財務管理、基本建設管理等辦法;審核彙編預算、決算;組織實施會計核算、會計基礎規範工作,分析考核徵收成本;組織實施國庫集中支付工作,辦理具體支付事項;組織實施資產的購置、占有、使用、處置、清理等工作;負責著裝管理工作;負責本局目標管理考核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議案、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有關事項。
(2)政策法規科:負責本局依法行政、依法治稅工作方案的組織實施;組織協調涉及多稅種、綜合性稅收政策的落實工作;組織開展綜合性稅收政策及稅收優惠政策落實情況的跟蹤調研和政策效能評估;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並定期進行清理、評估和反饋;牽頭重大稅收案件審理及規範稅務行政審批工作;承辦稅收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備查工作;辦理行政複議、賠償案件及行政訴訟案件;負責組織實施稅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承擔面向社會的稅收法制宣傳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負責稅收檢查案件的複查複審工作;貫徹落實稅收執法責任制制度、稅收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承擔稅收執法質量考核工作等。
(3)稅政科:負責組織實施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的徵收管理工作,貫徹落實徵收管理實施辦法;對有關稅種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實施有關稅種的納稅評估、稅源管理等工作;管理增值稅專用發票;負責管理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及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電子申報及網上認證工作;指導有關稅種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參與有關稅種的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工作;負責出口企業退免稅並辦理涉稅相關事項。
負責組織實施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費)等的徵收管理工作,貫徹落實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對有關稅種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實施有關稅種的納稅評估、稅源管理、稅基管理、彙算清繳等工作;指導有關稅種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參與有關稅種的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工作。
(4) 財產和行為稅科:負責轄區財產和行為稅的徵收管理工作;負責轄區基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徵收管理工作。
(5)收入核算科:負責編制年度稅收計畫、出口退(免)稅計畫,分配下達年度免抵調庫計畫;監督檢查稅款繳、退庫情況;組織開展稅收收入分析預測、稅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點稅源監控、企業稅收資料調查工作;組織落實稅收會計核算、統計核算、稅收票證管理等相關制度;承擔稅收收入數據的綜合管理套用工作,對外發布稅收收入數據。
(6)納稅服務科(加掛“辦稅服務廳”的牌子):負責組織、協調和指導本局各部門、各稅種、各環節的納稅服務工作;組織實施納稅服務工作規範和操作規程;組織落實納稅人權益保障制度及規範性檔案;組織協調、實施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等工作,受理納稅人投訴;組織實施稅收信用體系建設;指導稅收爭議的協調;組織實施面向納稅人的稅法宣傳。負責組織落實註冊稅務師行業管理政策及管理制度。
(7)徵收管理科:負責組織落實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及具體操作辦法;研究提出專業化徵收管理和稅收征管規程的建議;組織實施稅收征管數據管理和套用辦法、綜合性納稅評估辦法,承辦征管質量考核、風險管理和稅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擔稅務登記、納稅申報、普通發票管理、稅控器具推廣套用等工作;組織落實個體和集貿市場稅收征管、稅收管理員制度;負責組織落實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工作。
(8)人事教育科:負責組織落實幹部人事制度及稅務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擬訂具體實施方案;承擔人事和公務員管理工作;監督檢查執行幹部人事規章制度情況;組織實施人員培訓、學歷教育管理制度;組織開展培訓質量考核與評估;負責組織對稅務幹部的稅收法制教育工作;負責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稅務文化建設工作;承擔離退休幹部管理工作;負責共青團、工會、婦委會工作。
機關黨委辦公室(暫掛人事教育科) : 負責機關、直屬機構、派出機構和事業單位的黨群工作;承擔入黨積極分子的教育培訓考察工作及發展黨員工作;承擔統戰工作。
(9)監察室:組織落實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工作制度,貫徹落實具體實施辦法;承擔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受理對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及其有關申訴;負責查處工作人員違法違紀案件及其重要案件;開展執法監察和糾風工作。
2、直屬機構
稽查局:為副科級。負責轄區內稅務稽查工作;負責整頓和規範稅收秩序工作;負責稅收專項檢查工作;負責稅務稽查案件的檢查、審理和執行工作;負責轉辦、交辦的稽查工作;負責金稅工程協查系統管理;負責發票異地協查、回復工作;負責舉報案件的受理、查辦工作;負責稽查業務培訓;負責與公安、檢察、法院、工商等部門處理稅務稽查的有關協調工作。
3、派出機構
共設2個稅務分局,級別為副科級,分別是:隆德縣國家稅務局稅務局城區稅務分局、沙塘稅務分局。稅務分局主要承擔稅源管理工作。
4、事業單位
信息中心:中心為正股級。承擔信息化建設的技術服務、技術支持和技術保障工作;承擔稅收管理信息系統的運行維護工作;組織技術基礎設施建設管理與運維;參與組織套用軟體開發和稅控器具的推廣、套用及培訓工作;負責計算機設備的維修、維護工作;負責信息安全管理。
 

地理位置

人民路1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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