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縣公路管理局

職責範圍一、具體負責本轄區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的實施。 路政大隊工作職責:一、具體負責本轄區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的實施。 三、根據上級公路路政管理部門制定的工作安排,制定本單位路政工作計畫及完成計畫的措施。

總體概況

隆安公路管理局始創於1959年5月,前身為隆安公路養護工區,歷稱隆安公路段革命委員會、隆安公路運輸站、隆安公路段、隆安公路局。2009年1月,經自治區編制委員會批准,變更為廣西壯族自治區隆安公路管理局,同年5月20日,舉行對外掛牌儀式。
隆安公路管理局現管養本縣境內公路里程212.865公里,所管養的公路行政等級分別有縣道、省道、國道;技術等級分別有二級、三級、四級。
全局現在職人員80人,其中機關管理人員28人,專業養護工人52人。擁有公路橋樑專業職稱中級工程師3人,初級工程師10人,路政管理人員9人(臨時聘用人員),具有大專以上學歷28人。
局機關設定黨支部、行政、工會三個領導機構,設定辦公室、路政大隊(公路派出所)、工務科、財務科等4個職能部門,機關下設白鶴岩公路養護站、雙鄧公路養護站、古潭公路養護站、都結公路養護站等4個公路養護站,養護站下設都結養護生產組、百朝養護生產組、南圩養護生產組、喬建養護生產組、那桐養護生產、雙鄧養護生產組等6個養護生產組。
全局擁有壓路機、拖拉機、養護自卸車、拖拉機、割草機、碎石機等各類築、養路工程養護機械設備近30套(台),固定資產825萬元,全員勞動生產率達12萬元/人。

職責範圍

一、具體負責本轄區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的實施。
二、宣傳貫徹國家公路路政管理法規和地方性路政法規、規章,開展對公路沿線單位和民眾進行愛路護路宣傳教育。
三、根據上級公路路政管理部門制定的工作安排,制定本單位路政工作計畫及完成計畫的措施。督促、檢查和總結本單位路政管理工作。
四、負責本轄區內公路兩側建築控制區範圍內建築物的控制工作。
五、制止本轄區內利用、占用公路、公路用地以及挖掘和各種管線穿(跨)越公路有關事宜。
六、制止本轄區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事宜。
七、依法制止違反公路路政管理法規、規章的違法行為。
八、堅持上路巡查,搞好路政工作的現場管理。
九、查處本轄區內路政違章案件,保護公路路產路權不受侵犯。
十、負責路產路權調查,建立健全路產檔案、違章建築檔案,路政處罰檔案等檔卡資料。
十一、負責專兼職路政人員的政治、業務學習,搞好隊伍建設。
十二、辦理上級交辦的有關事宜。

內設機構

隆安公路管理局內設主要職能機構:辦公室、工務科、路政大隊、財務科。各部門職責如下:
辦公室工作職責:
一、負責上傳下達,協助局長組織實施局的工作、計畫和管理目標,組織檢查督導和協調各科室(部門)積極落實和完成局的各項工作任務。
二、組織協調機關行政日常事務和對外聯絡、政務接待。
三、組織政策調研, 負責局的工作總結、計畫、檔案、報告、規章制度等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負責信息收集和對外宣傳工作。
四、負責文書檔案、保密、信訪、提案辦理和責任目標管理工作。
五、負責會議的組織與協調工作。
六、負責機關車輛、通訊、後勤等管理工作。
七、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工務科工作職責:
一、負責對我局管轄範圍內的新、改建工程進行技術管理:編制各項新、改建工程設計方案和工程預算;負責工程技術、業務指導和工程質量檢查;負責工程技術檔案的管理;負責工程竣工驗收、決算工作。
二、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公路養護工作方針、政策、法規,執行養護技術規範,掌握管養公路路況、橋樑及養護工作動態,指導養護技術業務工作。建立健全公路技術狀況資料、機械設備技術資料的檔案,掌握公路橋樑技術狀況。
三、負責全局公路、橋樑的養護管理工作,定期組織檢查公路各項工程設施的技術狀況,提出各類養護工程的技術措施和方案。
四、負責下達各養護站的路況指標,審查批准各養護站的生產作業計畫。抓好全局養護生產的月份綜合考核工作,列報及核發各養護站的小修保養工程工作量。
五、負責築養路機械設備的購置、使用、維修、報廢等全過程的管理工作,審核各種機械的技術經濟定額,落實經濟責任制,定期組織機械檢查和總結推廣先進經驗。
六、編制各養護站年度公路、橋樑、機械的養護投資與分配計畫,並監督計畫的執行情況。
七、負責路面、橋樑大中修、水毀搶修工程施工方案的預算及竣工驗收工作,指導水毀預防及搶修工作。
八、做好養護、工程、機械設備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確保施工安全。
財務科工作職責:
一、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方針政策、財經制度和財經紀律,執行國家計畫,按規章制度辦事,保護國家財產。
二、加強成本核算和監督,及時準確反映本單位的經濟活動情況,加強經濟核算,多提建議,節約開支,促使公路養護成本不斷降低,提高經濟效益。
三、辦理各種報銷業務,及時做好記賬、結賬、對賬、清賬和報賬工作,確保各種數字準確可靠,按期整理各種會計檔案資料,妥善保管,並按規定及時轉交檔案部門保管。
四、執行各種預算計畫,無計畫不撥款不開支,及時掌握本單位的貨幣資金情況,做好資金專款專用工作。
五、參與本單位的有關計畫、預算和定額的制定,及時檢查各項計畫的執行情況。
六、對本單位的財務工作經常進行檢查,解決工作中存在問題,使財務管理工作不斷得到加強和提高,更好的為公路養護事業服務。
路政大隊工作職責:
一、具體負責本轄區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的實施。
二、宣傳貫徹國家公路路政管理法規和地方性路政法規、規章,開展對公路沿線單位和民眾進行愛路護路宣傳教育。
三、根據上級公路路政管理部門制定的工作安排,制定本單位路政工作計畫及完成計畫的措施。督促、檢查和總結本單位路政管理工作。
四、負責本轄區內公路兩側建築控制區範圍內建築物的控制工作。
五、制止本轄區內利用、占用公路、公路用地以及挖掘和各種管線穿(跨)越公路有關事宜。
六、制止本轄區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事宜。
七、依法制止違反公路路政管理法規、規章的違法行為。
八、堅持上路巡查,搞好路政工作的現場管理。
九、查處本轄區內路政違章案件,保護公路路產路權不受侵犯。
十、負責路產路權調查,建立健全路產檔案、違章建築檔案,路政處罰檔案等檔卡資料。
十一、負責專兼職路政人員的政治、業務學習,搞好隊伍建設。
十二、辦理上級交辦的有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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