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化縣民族宗教事務局機關行政編制5名,另設工勤編制1名,行政領導正職1名,副職2名;股級職數1名。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關於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開展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法制宣傳教育工作。
(二)貫徹實施《河北省散居少數民族權益保障條例》;處理涉及民族關係的有關事宜,監督辦理少數民族權益保障事宜;負責民族團結進步表彰活動。
(三)研究提出民族地方經濟發展的特殊政策和措施;配合承辦少救民族和民族地方扶貧事宜;管理有關少數民族和民族地方專項資金;承辦民族統計工作。
(四)承辦少數民族文化、藝術、衛生、體育、新聞出版等方面相關的特殊事務。
(五)管理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工作,組織接待少數民族參觀、專察等靠宜。
(六)落實對少教民族教育的優惠政策,幫助解決民族教育中的特殊困難。
(七)聯繫少教民族幹部,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的培養、教育、使用和推薦工作。
(八)管理民族成份的鑑定、更改、上報、審批和出具民族成份證明工作。
(九)依法保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護宗教團體和宗教活動場所的合法權利,保護宗教教職人員履行正常的教務活動,保護信教民眾正常的宗教活動。
(十)引導、促進宗教在法律法規和政策範圍內活動,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進行非法、違法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