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茂鵬

陸茂鵬

男,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和田地區公安局裝備財務科民警,在6月29日的新疆劫機事件中與機上乘客等制服恐怖分子,表現英勇,獲“反劫機勇士”稱號,記個人一等功,獎勵10萬元。2012年7月4日由公安部部長孟建柱簽署命令,授予陸茂鵬和圖爾洪·如則尼亞孜兩名民警全國公安系統二級英雄模範稱號。

基本信息

6·29劫機事件

2012年6月29日,新疆和田地區公安機關民警陸茂鵬、圖爾洪·如則尼亞孜等5名民警因分別執行不同的任務前往烏魯木齊。

中午12時,著便裝與其他乘客一道登上GS7554航班。

12時25分,從新疆和田飛往烏魯木齊的GS7544航班準點起飛。

12時35分左右,6名暴徒突然持可燃物和兇器,從機艙前部和中部衝擊駕駛艙、襲擊機組人員和乘客,妄圖暴力劫持飛機。

警民合力將6名暴徒全部制服。

所獲榮譽

2012年7月2日下午,新疆自治區黨委、人民政府舉行大會,

陸茂鵬 陸茂鵬

隆重表彰成功處置“6·29”劫機事件的有功人員。授予挺身而出的自治區糧食局副局長劉會軍、新疆巨臣律師事務所主任竇剛貴、和田地區公安局裝備財務科副主任科員陸茂鵬、洛浦縣公安局刑事偵察大隊民警圖爾洪·如則尼亞孜、天津航空有限責任公司服務部安全員大隊二中隊安全員杜岳峰、天津航空有限責任公司新疆乘務中隊經理(乘務長)郭佳、墨玉縣人民醫院神經外科主任迪力夏提·艾山、和田市紀檢委黨風廉政建設室主任劉軍、洛浦縣教育局副局長付華成、和田盛達礦業公司職員王希剛等10位同志

“‘6·29’反劫機勇士”稱號,記個人一等功,每人獎勵10萬元;授予天津航空有限責任公司GS7554航班機組“處置‘6·29’劫機暴恐事件英雄機組”稱號,獎勵50萬元。2012年7月4日,公安部部長孟建柱簽署命令,授予兩名民警二級英模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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