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璪降虎

唐初設立,從五品,又作“縣伯”)。 陸璪來後,認為:“老虎為百獸之王,按道理應當採食野畜。 隨後開始懲治貪官污吏,全部去掉柵欄、陷阱,而老虎逐漸棲息山林,不再禍害百姓。

《新唐書》記載:陸璪,唐開元時封平恩縣男(爵名。唐初設立,從五品,又作“縣伯”)。當時縣境森林眾多,地廣人稀,生態環境較好,但有很多兇猛的老虎,屢次成為百姓的禍患,官府常常徵集、設立捕獸的柵欄、陷阱,卻仍然有很多人被傷害。陸璪來後,認為:“老虎為百獸之王,按道理應當採食野畜。現在殘暴於人,罪過在於殘忍的役使,一定要斥退奸邪、貪婪的人,免除賦稅,限制隨意捕殺”。隨後開始懲治貪官污吏,全部去掉柵欄、陷阱,而老虎逐漸棲息山林,不再禍害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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