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簡介
主要事跡
2006年10月23日,正在平安縣一沙發家具廠打工的陶恩德突然聽到喊聲:“著火啦!”工廠一間庫房著了火,不斷向周圍蔓延。
陶恩德知道庫房內堆積的是大量具有極強揮發性的易燃物,木質庫房隨時都有被燒塌的危險。他挺身而出,拎著水桶往返於火場和水龍頭之間,一次次將水潑向不斷升騰的火場。
“我的孩子還在燒著的屋子裡!”廠老闆叫喊,陶恩德二話沒說,衝進火場,踹開燃燒的房門,奮不顧身地跳進屋內救人。3秒、5秒、10秒,終於,滿身火苗的陶恩德抱著孩子衝出火海,孩子得救了,可是陶恩德卻被大火燒得全身上下都裂開了口子,衣褲也近乎燒光了。
當時在場的李萬明回憶說:“當時他的臉和雙手幾乎被燒焦了,前面的頭髮燒沒了,衣服、長褲燒成黑炭一樣貼在身上,整個人是面目全非了!他才來廠子做工一個月,後來才知道他叫啥。”
經醫院全力搶救,陶恩德終於脫離危險。經鑑定,他的頭面頸部、軀幹四肢燒傷嚴重,燒傷面積達50%,屬大面積重度燒傷。
有些人甚至親人對他不理解,說他傻,就連被救孩子的家人事後也沒再露過面。但陶恩德說:“我不奢望所有人都理解我,更不後悔我當初救人,如果人人都見死不救,那個孩子就沒命了,我這輩子良心上都會感到不安!”
陶恩德獲青海省見義勇為英雄等榮譽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