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縣狐

疑廝仆所為,輒怒譴之。 心知其異,暗覘之。 恐其遁,急入捉之。

拼音:líng xìan hú
語出:《聊齋志異》(卷九)第四十八篇
原文:陵縣李太史家,每見瓶鼎古玩之物,移列案邊,勢危將墮。疑廝仆所為,輒怒譴之。仆輩稱冤,而亦不知其由,乃嚴扃(音:窘)扉,天明復然。心知其異,暗覘之。一夜光明滿室,訝為盜。兩仆近窺,則一狐臥上,光自兩眸出,晶瑩四射。恐其遁,急入捉之。狐齧睕肉慾脫,仆持益堅,因共縛之。舉視則四足皆無骨,隨手搖搖若帶垂焉。太史念其通靈,不忍殺;覆以柳器,狐不能出,戴器而走。乃數其罪而放之,怪遂絕。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