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鳳喜,河南省湯陰縣人,1953年6月生,1971年2月參加工作,1981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大學學歷。
1971年2月在湯陰縣財政局工作,1972年7月任湯陰縣宜溝公社基點組長、黨組成員。1979年3月至1986年12月先後任鶴壁市中級法院助理審判員、審判員、經濟庭庭長、黨組成員。其間,1982年7月至1984年9月在鄭州大學法律系大專班學習。1986年12月任鶴壁市委政法委業務科科長。1988年10月至1994年4月先後任鶴壁市中級法院副縣級審判員、紀檢組長、黨組成員。其間,1990年8月至1991年8月北京大學法律系高級法官培訓中心研究生班結業。1994年4月至1999年3月任鶴壁市司法局局長、黨組書記。其間,1998年8月至1999年1月河南省委黨校中青班學習。1999年3月至2001年5月任濬縣縣委書記。其間,1997年8月至1999年12月在中央黨校函授學院經濟管理專業學習。2001年5月任鶴壁市政府副市長,2001年12月任鶴壁市政府副市長兼鶴壁市建委黨委書記。2004年1月任鶴壁市政府副市長、第六屆市委委員。2006年12月任濮陽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