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長洋

1960年長汀一中高中畢業。 1964年大學畢業後,分配到青山熱電廠工作。 1983年主筆起草了我國第一部出口機電產品檢驗規程《出口電機檢驗規範》。

陳長洋(?-)福建連城人。高級工程師。國家質檢總局管理科學專家。1960年長汀一中高中畢業。1964年大學畢業後,分配到青山熱電廠工作。1981年在湖北檢驗檢疫局工作,歷任工商局商檢辦公室主任、檢驗處副處長、檢務處長,政策法規處處長、現任綜合業務處處長等職,長期從事機電工作。他的重大技術革新成果“高壓鍋爐電接點水位傳送器”(1972年),獲湖北第一屆科學大會獎、水電部科技成果獎。1983年主筆起草了我國第一部出口機電產品檢驗規程《出口電機檢驗規範》。組織和協調了葛洲壩至上海直流輸電工程的商檢工作,歷時8年,作出了重要貢獻。1997年主持擬制了科技管理、設備管理、衛生註冊(登記)、質量許可等一整套內部管理辦法或工作程式。擬制了實驗室建設規則。撰寫論文《套用國際標準ISO-2859對小批量出口機電產品不合格品率檢查制定抽樣方案的探討》(獲武漢市二等優秀論文),運用數理統計知識尋找邊界條件,引入數學模型,提出了“小樣本”原則,解決了我國六類出口機電產品法檢初期“卡脖子”的抽樣技術難題,隨即被全國同行採用,產生了顯著的經濟和社會效益。先後在福州、青島參加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檢行政處罰辦法》修訂稿的起草、報批稿的審定。曾多次出國處理疑難涉外索賠技術談判或重大案例,均獲得成功。現任武漢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會理事及學術委員會副主任、武漢仲裁委員會仲裁員、武漢市漢江區政協十一屆常委、湖北省政協第八屆委員。他被載入大型文獻《中華魂·中國百業領導英才大典》,入編《中國專家大辭典》。2002年起榮獲國務院頒發的“為發展我國檢驗檢疫事業做出突出貢獻”證書並享受政府特殊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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