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訓強

曾任西北政法大學教務處處長、培訓部主任,福建經濟幹部管理學院院長,福建行政學院常務副院長,福建省第九屆人大常務委員會常委、法制委員會委員。 主編、參編《企業經濟法教程》、《民法學教程》、《民法總論》、《契約法》、《社會法》等專著、教材近30餘部,發表學術論文教學研究文章百餘篇,總計400多萬字,多項成果獲得省、部、廳級優秀成果獎;創建《企業經濟法》新課程。 2001年獲得福建省教育廳教學研究優秀成果獎二等獎;1989年至1998年曾三次被國家教委、國家人事部、中國教育總工會、國家體改委、國家經貿委等部委評為“全國優秀教師”、“

福州大學教授

福州大學教授,法律系主任。長期從事法學教育和研究。曾任西北政法大學教務處處長、培訓部主任,福建經濟幹部管理學院院長,福建行政學院常務副院長,福建省第九屆人大常務委員會常委、法制委員會委員。
主編、參編《企業經濟法教程》、《民法學教程》、《民法總論》、《契約法》、《社會法》等專著、教材近30餘部,發表學術論文教學研究文章百餘篇,總計400多萬字,多項成果獲得省、部、廳級優秀成果獎;創建《企業經濟法》新課程。
2001年獲得福建省教育廳教學研究優秀成果獎二等獎;1989年至1998年曾三次被國家教委、國家人事部、中國教育總工會、國家體改委、國家經貿委等部委評為“全國優秀教師”、“ 全國工商管理培訓優秀教師”稱號,1993年被國務院授予有突出貢獻優秀專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貼終身。
2001年以來在陽光學院法律系任職期間,曾先後四次被學院授予突出貢獻獎、優秀教師獎、優秀科研獎,其主持的法律系教學團隊2007年被陽光(國際)集團授予最佳團隊獎;法律系《企業經濟法》、《民法》、《診所法律教育》三門課程教學,先後於2008、2009、2010年被評為省級精品課程獎;由他主持的“獨立學院套用型法律專業人才培養模式創新性實驗區建設”被省教育廳列為2010年度福建省本科教育人才培養模式創新實驗區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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