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衛[北京教育學院宣武分院副院長]

2016年4月西城區紀委常委會議研究並報區委批准,北京教育學院宣武分院組織教職工赴國外考察交流期間,組織公款旅遊,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決定給予該院副院長陳衛同志黨內警告處分。

違紀處分

2016年4月,經西城區紀委常委會議研究並報區委批准,對4起黨員幹部違紀案件進行了處理,西城區委通報了處理情況:

北京教育學院宣武分院組織教職工赴國外考察交流期間,組織公款旅遊,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決定給予北京教育學院宣武分院院長阮秉剛同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該院副院長陳衛、祁建新、孟欣等同志黨內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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