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良祐不畏權勢

感悟:有權勢的張說請客,陳良佑竟然不到,態度立場可鑑,他也因此得罪了張說。但公道自在君心,他因為自己的剛正不阿,不畏權勢被封為諫議大夫,這是對他最好的褒獎。

作者

陳良祐(yòu),字天與,金華(今屬浙江)人。宋高宗紹興二十四年(1154年)進士。歷官太學錄,樞密院編修官,監察御史。孝宗隆興元年(一一六三)出為福州路轉運判官。乾道三年(一一六七),遷右司諫,給事中兼直學士院,吏部侍郎、尚書,因事貶瑞州居住,尋移信州。淳熙四年(一一七七),起知徽州、建寧府。《宋史》卷三八八有傳。

原文

淳熙中,張說頗用事,為都承旨。一日,奏欲置酒延眾侍從。上許之,且曰:"當致酒肴為汝助。"說拜謝.退而約客,客至期畢集,獨兵部侍郎陳良祐不至,說殊不平。已而,中使以上樽珍膳至,說為表謝,因附奏:"臣嘗奉旨而後敢集客,陳良祐獨不至,是違聖意也。"既奏,上忽顧小黃門言:"張說會未散否?"對曰:"彼既取旨召客,當必卜夜。"乃命再賜。說大喜,復附奏:"臣再三速良祐,迄不肯來。"夜漏將止,忽報中批陳良祐除諫議大夫。坐客方盡歡,聞之,憮然而罷。

(選自周密《齊東野語》)

[注]

1.張說(yuè):人名。

2.都承旨:官名。

3.卜夜:整夜。

4.速:邀請。

5.夜漏將止:天將要亮的時候。

6.除:授職,拜官。

7.已而:不久。

8.方:正。

9.顧:回頭看。

10.延:邀請。

11.迄:終究。

12.憮然:悵然失意的樣子。

譯文

淳熙年間,張說很有權勢,擔任都承旨的職務。有一天,張說上奏說想要宴請各位侍從。皇帝同意了他的請求,並且說:“我要賜酒肴為你助興。”張說拜謝。回去後就約請客人,到了日期,客人們全都到了,只有兵部侍郎陳良祐沒到,張說很不高興。不久,中使帶著皇帝恩賜的美酒佳肴到了,張說上表感謝皇帝,趁機附帶上奏說:“我原本奉了聖旨,而後才敢邀請客人的,唯獨陳良祐不到,他這樣做違背了皇帝的旨意。”(中使)上奏後,皇帝回頭對小黃門說:“張說的宴會還沒散吧?”小黃門回答說:“他既然是奉旨請客,一定會通宵達旦的。”皇帝就命令再次賜酒肴給張說。張說十分高興,又趁機附帶上奏說:“我多次召請陳良祐,他終究不肯來。”天快要亮的時候,忽然聽到報告說皇帝任命陳良祐擔任諫議大夫。客人們正在盡情歡樂,聽說了這件事,都悵然失意地停止了。

主旨

當時張說很受皇帝中用,一天,他向皇帝提出想宴請自己的部下侍從,孝宗同意了,並且答應送上酒菜以助興。到了那天,所有人都到了,唯獨兵部侍郎陳良祐不到,張說很氣憤,向孝宗報告說他這是違旨。孝宗知道後,就問宴會結束沒有,小宦官回答說還沒有,孝宗又命令再送酒宴,張說大喜,並再次說陳良祐的壞話,等到第二天早上,孝宗皇帝下令任命陳良祐為諫議大夫(升官了)。

這一方面說明了陳良佑的良好品質,因為根據國法,宋代禁止士大夫匯集宴請的,這主要是防止官員串通結黨,雖然張說得到特許,但陳良佑仍然不從,態度立場可鑑。可見其剛正不阿、不畏權勢,另一方面也說明孝宗的賢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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