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2014年至2015年任東西湖區金銀湖街城管執法隊查控違分隊原隊長。
人物事件
2014年6月,東西湖區一小區業主在裝修期間未取得合法手續的情況下,私自進行違法擴建。金銀湖街城管執法隊在執法過程中發現該違建行為,並要求業主進行整改。該業主隨後向陳熙行賄10萬元,其違建行為得到放任。2017年6月8日,陳熙向該業主退還賄賂款10萬元。
辦案人員介紹,陳熙身為中共黨員,在擔任查控違分隊長期間,收受賄賂款10萬元,鑒於其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並在案發前退回全部涉案贓款,依據《刑法》有關規定,對陳熙作出不起訴決定。但其行為嚴重違反了黨紀,陳熙受到開除黨籍處分並被撤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