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樹華(1929一1988),東莞麻涌漳澎村人。他出身於貧苦農民家庭,唯讀了五年國小。家中遭土匪敲詐勒索,父親陳佬在貧病交迫之下喪生。當時只有十七八歲的樹華成了家庭主要勞動力,挑起養活母親、弟妹等一家五口的重擔。1948年冬,他在地下黨的教育下參加了革命活動,在土匪惡霸橫行的漳澎村開展敵後鬥爭。1949年4月加入新民主主義青年團;同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49年底,他加入第一批基幹民兵,配合南下大軍在農村清匪反霸,揭發並逮捕當土匪的舅父劉良,他這一大義滅親的行動受到稱讚。1950年,被抽調到東莞縣土改工作隊,在八區新村鄉蹲點。他工作艱苦深入,成績顯著,備受表揚。
1953年土改結束後,他歷任公安特派員、公安局副局長、局長等職。1964年7月後,先後任道滘公社黨委書記和長安公社黨委書記。1969年2月調任東莞縣政法委員會主任。以後歷任東莞縣(市)人民法院院長、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是中共東莞縣(市)第四、五、七屆縣(市)委委員,東莞縣(市)第七、八、九屆人民代表。
陳樹華一向忠於職守,艱苦工作。因腦溢血,1988年11月15日在廣東省人民醫院逝世,終年59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