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東[廣東省農業農村廳副廳長]

陳東[廣東省農業農村廳副廳長]

陳東,男,1970年3月出生,漢族,廣東遂溪人,1992年7月參加工作,1989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高中學歷。任廣東省農業廳黨組成員、副廳長(正廳職)。 現任廣東省農業農村廳副廳長。

人物履歷

1992.07——1993.09,遂溪縣水產公司、檢察院、縣政府辦公室契約制工人;

1993.09——1998.03,遂溪縣政府辦公室以工代乾、調研科副科長、辦公室副主任;

1998.03——2001.12,遂溪縣嶺北鎮委書記;

2001.12——2003.11,遂溪縣副縣長;

2003.11——2005.01,共青團廣東省委辦公室主任(其間:2004.09——2004.12,廣東省委黨校中青班學習,2004.10當選省工會委員);

2005.01——2005.08,共青團廣東省委常委、辦公室主任;

2005.08——2010.09,共青團廣東省委副書記、黨組成員(其間:2009.02當選為十屆全國青聯常委);

2010.09——2011.09,共青團廣東省委書記、黨組書記(其間:2010.08——2011.03任十一屆全國青聯常委);

2011.09——2011.12,揭陽市委副書記,共青團廣東省委書記、黨組書記;

2011.12——2012.01,揭陽市委副書記、市政府代市長,共青團廣東省委書記、黨組書記;

2012.01——2017.12,揭陽市委副書記,市政府市長、黨組書記(其間:2013.04市地黨政主要領導幹部任職培訓班(第4期)學習);

2018.01——,廣東省農業廳黨組成員、副廳長(正廳職)。

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中共廣東省十一、十二屆委員會委員,廣東省第十一、十二次黨代會代表。

2018年12月,廣東省農業農村廳副廳長。

人物事件

2016年11月28日至12月28日,中央第四環境保護督察組對廣東省開展了環境保護督察工作,並於2017年4月23日將督察發現的16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移交廣東省,要求依法依規進行調查處理。

其中,2010年以來,廣東省制定了《練江污染整治工作方案》《南粵水更清行動計畫(2013-2020年)》《2015年廣佛跨界河流、茅洲河、練江和小東江污染整治目標和任務》《2016年練江流域水環境綜合整治目標和任務》等一系列涉及練江水環境綜合整治的工作方案和目標任務,但汕頭市、揭陽市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不力,在練江污染治理工作中不作為、慢作為,導致治理計畫連年落空,兩市綜合整治方案明確應於2015年底建成的污水處理廠及配套管網、污泥處置中心、垃圾焚燒發電廠、垃圾填埋場無害化改造工程等多項治污重點工程未按期建成,流域內大量紡織印染企業無序布局,非法排污,每天約62萬噸生活污水直排環境,約3600噸生活垃圾未得到妥善處置,致使練江污染持續加重,發黑髮臭,成為目前全省污染最重的河流之一。

按照有關規定和幹部管理許可權,對省農業廳黨組成員、副廳長陳東(時任揭陽市委副書記、市長)進行誡勉。

任免信息

2017年12月,廣東省委批准:免去陳東同志的揭陽市委副書記、常委、委員職務,同意其不再擔任揭陽市市長職務,另有任用。

2018年1月,陳東任廣東省農業廳副廳長。

2018年12月,任陳東為廣東省農業農村廳副廳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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