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文松[廣東茂名市綜治辦原主任]

陳文松[廣東茂名市綜治辦原主任]

陳文松,曾任廣東茂名市委政法委員會副書記、市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主任。 2016年4月,因嚴重違紀,開除黨籍和公職。

人物履歷

陳文松[廣東茂名市綜治辦原主任] 陳文松[廣東茂名市綜治辦原主任]

曾任廣東茂名市委政法委員會副書記、市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主任、信宜市人民法院院長、茂名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5年10月29日,據廣東茂名市紀委訊息:經茂名市委批准,茂名市委政法委員會副書記、市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主任陳文松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依法雙開

2016年4月11日,廣東茂名市紀委官方網站發布訊息稱,經中共茂名市委批准,茂名市紀委對茂名市綜治辦主任陳文松作出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並將陳文松涉嫌違法犯罪問題及線索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經查,陳文松在擔任信宜市人民法院院長、茂名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茂名市社工委副主任及綜治辦主任期間,嚴重違反黨的政治規矩和組織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幹部提拔任用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財物。嚴重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財物,收受禮金;搞權色交易,為她們在職務晉升、工作安排上謀取利益。嚴重違反生活紀律,與他人發生不正當兩性關係,造成不良影響。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以案謀私,在法院案件審理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財物。

茂名市紀委認為,陳文松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其違紀行為性質惡劣、情節嚴重,其中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財物涉嫌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參照《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的有關規定,經報茂名市委批准,決定給予陳文鬆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並將其涉嫌違法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立案偵查

近日,陽江市人民檢察院根據省院指定管轄,於2016年3月10日依法對茂名市政法委員會副書記、茂名市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主任陳文松(正處級)以涉嫌受賄罪立案偵查,經省院審查決定,於同月31日對其執行逮捕。

審查起訴

近日,省檢察院指定陽江市人民檢察院管轄查辦的犯罪嫌疑人陳文松(茂名市委政法委員會副書記、茂名市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主任,正處級)涉嫌受賄、貪污罪一案,已於2016年6月29日偵查終結,並於同月30日移送陽江市人民檢察院公訴部門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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