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就榮譽
從普25年,二級警督警銜。1990年偵破盜竊機動車團伙案,榮立公安部三等功1991年偵破"6.2"販賣槍枝殺人案,榮立公安部三等功;1993年指揮偵破"1.26"持槍涉外兇殺案,榮立公安部三等功;1994年指揮偵破盜竊機動車團伙案,榮立公安部三等功;1995年偵破"12.27"搶劫殺人案,榮立個人三等功;1996年榮獲"嚴打"個人三等功,被市公安局授予優秀偵查員稱號;1997年被海南省公安廳授予省優秀偵查員稱號;1999年榮立個人三等功。近年來獲公安嘉獎5次,多次被評為區、市先進工作者,參與偵破案件600多起。在振東公安分局刑警大隊任隊長期間,榮立公安部集體二等功2次、三等功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