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士簡介
陳必亨(1914-1936.3.5),乳名佛養子,福建省上杭縣太拔鄉彩霞村人。1930年春,參加共產黨領導的藍溪鄉工會和少年先鋒隊,任少先隊大隊長。同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任鄉團支部書記。1932年初,調往東三區蘇維埃團委工作,5月任區蘇維埃團委書記,同年加入中國共產黨。紅軍主力長征後,留在蘇區堅持游擊戰爭。1935年5月,任杭代縣軍政委員會副主席,在極為艱苦的條件下,率領游擊隊不斷打擊來犯的敵人。1936年,省保全團採取“步步為營、村村築壘、移民並村”等手段對游擊隊進行“清剿”,妄圖切斷游擊隊與民眾的聯繫,消滅游擊隊。在杭代縣軍政委員會領導和民眾的支持下,陳必亨率領游擊隊員在杭、永、岩邊境多次打敗保全團的猖狂進攻。1936年3月5日晚,由於叛徒出賣,陳必亨在聯繫工作途中遭到敵軍伏擊,在戰鬥中身負重傷,隨即被敵軍殺害,時年僅23歲。1955年4月,被追認為革命烈士。
生平事跡陳必亨的父親陳騰偉是私塾教員。全家4口,除靠其父低微收入外,主要靠耕種地主的土地維持生活。由於家境貧寒,只念兩年私塾便輟學。
13歲時,被送到藍溪圩上加工菸絲的“進利煙店”當學徒。民國19年春,報名參加共產黨領導的藍溪鄉工會。在工會幹部教育下,逐步懂得了許多革命道理,積極參加工會活動。同年夏,紅軍來到藍溪時,回村與全村農友一道參加革命鬥爭。
民國20年,參加彩霞鄉少年先鋒隊,被選為鄉蘇維埃少年先鋒隊大隊長。爾後,參加共產主義青年團,同年4月任團支書。21年初,調往東三區蘇維埃團委工作,5月任區蘇維埃團委書記。同年參加中國共產黨。在團、隊任職期間,組織少先隊員、團員學政治、學軍事、學文化,努力提高青少年的階級覺悟。平時,組織隊員站崗放哨,維持治安。打仗時組織隊員、團員送糧食、抬傷兵,配合紅軍作戰;並動員青年參加紅軍,鞏固蘇維埃政權,保衛土地革命的勝利果實。
民國24年5月,任杭代縣軍政委員會副主席。在身患疥瘡、步履艱難的情況下,帶病堅持工作,率領游擊隊員不斷打擊來犯的保全團。同年秋,當他獲悉父親和三戶紅軍家屬被捕,父親又被殺害在彩霞橋河畔的不幸訊息時,即回家安慰母親和弟弟,要他們化悲痛為力量,更加堅決地支持游擊隊的革命鬥爭。
民國25年,省保全團採取“步步為營、村村築壘、移民並村”等手段,對游擊隊進行“清剿”,妄圖消滅游擊隊,在杭代縣軍政委員會領導和民眾的支持下,陳與游擊隊員們一起在杭、永、岩邊境,多次打敗保全團的猖狂進攻。為了與白區的革命民眾取得聯繫,親自派部屬劉瑞濤潛回家鄉白石凹工作,劉回家鄉後叛變。3月5日晚劉約陳在劉家聯繫,陳被出賣。陳立即帶領邱相田、范瑞章等人離開白石凹,途中又遭民團伏擊中彈負傷。由於出血過多,只好躲進路旁的廁所,不幸被搜捕殺害,時年僅23歲。1955年4月,被追認為烈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