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岳陽縣一中畢業考入湘潭大學哲學系學習,後師從湘潭大學法學院宋世傑教授,主攻刑事訴訟法學。1983年至2000年在中南大學法學院任教,2001年調入湖南理工學院政法系任教至今。先後主持省級以上科研課題三項、院級重點教改課題和重點建設課程各一項。出版獨著、合著著作、教材七部。在《法學研究》、《當代法學》、《河北法學》、《求索》等國家級、省級學術刊物上發表學術論文四十多篇,其中五篇被人大複印資料全文轉載。曾獲湖南省第五屆社科優秀成果獎一項,獲湖南省法學會優秀論文一、二、三等獎各一項。主要擔任《刑事訴訟法學》、《證據學》、《法理學》課程的教學工作,教學效果好,多次獲教學優秀獎,連續多年被評為“最受學生歡迎教師”。
主要研究方向為刑事訴訟法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