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天覺夫婦墓

陳天覺(1087-1183年),名元英,號香叟,祖籍南雄珠璣巷。 宋紹興三年(1133)中舉人,紹興八年(1138)試博學宏詞科,特賜進士,授朝議大夫。 紹興二十六年(1156),陳天覺首捐重資於蓮峰山麓建學宮一座,為開創香山縣文化教育事業作出貢獻。

該墓坐東向西,寬16米,長28.3米,面積約453平方米。該墓為抄手墓,由一級護嶺、壠環、山手、掛榜、踢靴、拜台、月池、后土等組成,均為水泥構築,護嶺、壠環間覆蓋水泥砂漿。壠環正中鑲嵌花崗岩墓碑,高1.52米,寬0.62米,陰刻“宋進士敕授朝政大夫功配鄉賢二世祖考天覺陳公 妣羅氏夫人墓”。墓碑碑額上刻祥雲拱月圖案。兩側置有一對石聯,上聯“英魂留庫嶺”,下聯“偉績鎮香城”。1990年,該墓被中山市人民政府公布為中山市文物保護單位。
陳天覺(1087-1183年),名元英,號香叟,祖籍南雄珠璣巷。宋紹興三年(1133)中舉人,紹興八年(1138)試博學宏詞科,特賜進士,授朝議大夫。宋紹興二十二年(1152),陳天覺建議改香山為縣,獲詔準,並主持修建縣城,主張將縣城建於石岐山(煙墩山)以東的仁山一帶,亦稱“鐵城”。紹興二十六年(1156),陳天覺首捐重資於蓮峰山麓建學宮一座,為開創香山縣文化教育事業作出貢獻。歷朝《香山縣誌》均將陳天覺列入名賢之列,以志其立縣之功。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