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月調任泗洪縣菸草專賣局城區中隊任中隊長。無論是在行銷保管員、批發部主任還是在專賣基層稽查第一線的工作崗位上,他都始終秉承著“消費者利益至上、國家利益至上”的理念,在一點一滴中默默地履行著《菸草專賣法》賦予的神聖職責,維護著國家與消費者利益。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商標捲菸活動,堅持不懈地與制售假冒商標捲菸不法分子作鬥爭,恪盡職守,無私奉獻;大義凜然,執法如山;臨危不懼,衝鋒在前。2004年至2010年,他共參與查處制售假冒商標捲菸案件114起,查獲假冒捲菸4210條、移送司法機關判刑5人、逮捕8人、刑事拘留3人。他以自己的勇敢和智慧,捍衛了菸草專賣制度,以實際行動,譜寫了踐行“兩個至上”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