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傳義[鄆城縣原政協副主席]

陳傳義(1932.3.8~1993.6) 陳坡鄉陳坡村人。1932年3月8日生於一個貧苦農民家庭,1949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1952年12月4日加入中國共產黨,1949年6月參加工作。1946~1949年,任陳坡鄉兒童團團長。1949年3月至1949年6月,赴二專署知訓班學習。1949年6月,在鄆城縣一區聯合會、縣供銷社營業科工作。1951年9月至1954年8月,先後任縣供銷社會計科、一區城關供銷社會計。1954年8月,任縣供銷社會計科副科長。1955年8月至1958年4月,先後任縣手工業聯合社會計科副科長、科長。1958年4月至1964年6月,歷任縣委工業交通工作部、監察委員會秘書。1964年至1973年6月,先後任鄆城縣李集公社黨委副書記、書記。1973年6月,任鄆城縣革命委員會政治部副主任。1975年7月,任中共鄆城縣委常委、縣委辦公室主任。1980年11月,任中共鄆城縣委副書記。1983年9月,任菏澤地區東銀鐵路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1987年2月,任鄆城縣政協副主席。1987年4月至1993年5月,任縣政府調研員。鄆城縣第四屆、五屆、九屆、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中共鄆城縣第七屆黨代表,鄆城縣政協七屆一次全委會委員。

他在青少年時期就參加了革命,在解放戰爭時期與國民黨反動派、地主、還鄉團展開了英勇的鬥爭,他不怕犧牲的精神,使他成為陳坡一帶有名的兒童團長。解放後,他努力學習,由一個沒上過一天學的青年農民成長為達到了大專文化水平的領導幹部。他熱愛黨的事業,堅持原則,嚴格按照黨的方針政策辦事,敢於同一切不正之風做鬥爭。在“文化大革命”中,他殘遭批鬥,受盡了人身折磨。“文化大革命”後,他擁護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的方針、政策,更加勤奮工作,不幸積勞成疾,1993年6月病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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