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本分成制

決定職工個人收入的主要因素,一是企業職工工資總額的多少,二是職工個人付出勞動的多少。 除本分成制的主要形式實行除本分成制的企業對職工個人的分配主要有以下幾種形式:(一)全浮動。 企業對職工的分配,全部採用按工分或工時浮動的辦法,原級別工資不再作為分配的依據。

除本分成制的特點

做為一種浮動工資制,除本分成制具有以下特點:
第一,它是在企業內部實行並發揮作用的一種工資制度,影響的是企業與職工之間的分配關係,不影響國家與企業的分配關係。在處理國家與企業的關係時,實行除本分成制的企業也把一部分工資計入統一規定成本,獲得把按國家規定的那部分工資計入成本的實惠。
第二,在企業與職工的分配關係上,採用“寶塔式”分成法,人均企業淨收入越少,個人分配部分所占的比重就越大,企業分配部分所占的比重就越小,反之,人均企業淨收入越多,個人分配部分所占的比重就越小,企業分配部分所占的比重就越大。
第三,企業的工資總額是浮動的,隨著人均企業淨收入的增減而增減。
第四,職工的個人收入也是浮動的。決定職工個人收入的主要因素,一是企業職工工資總額的多少,二是職工個人付出勞動的多少。

除本分成制的主要形式

實行除本分成制的企業對職工個人的分配主要有以下幾種形式:
(一)全浮動。企業對職工的分配,全部採用按工分或工時浮動的辦法,原級別工資不再作為分配的依據。
(二)中浮動。工資的一部分按職工原有級別工資分配(一般是40-80%),另一部分按職工所得工分分配。
(三)小浮動。在職工工資總額中先支付全部級別工資(條件是必須完成自己的基本工作任務),餘下的部分按工分或工時分配。在全廠當月職工工資總額小於全廠當月級別工資總額時,按比例下浮。
(四)結構工資。這是根據職工的級別工資、工齡、文化程度、技術水平、職務職稱、勞動貢獻等情況確定工資的一種分配形式。
(五)批量結算。企業每月按死值活分向職工預支工資,然後按批量實現的銷售收入或按季度實現的銷售收入進行結算,計算出全廠應得分成工資總額和個人的應褥工資,再用應得工資減掉本人的預支工賚,多退少補。
(六)其它。如對車間、班組實行承包、計件等分配形式。實行除本分成制的企業採取什麼方式對職工進行分配,是企業根據自己的情況和職工的意見制定方案,報經上級批准後實行的,企業在選擇個人分配的具體方式上有很大的自主權。

除本分成制的基本做法

這種制度的基本做法是工資不進入成本,直接從企業淨收入中分配;國家、企業、職工實行淨收入分成;勞動報酬實行兩級按勞分配。除本分成制所說的“除本”,就是從企業銷售收入中扣除生產資料費用;除本分成制所說的“分成”,就是企業(在企業分成部分中包括應上繳國家的所得稅)和職工對企業淨收人分成;職工工資總額隨集體勞動成果大小浮動;職工個人的勞動收人隨個人勞動量的大小浮動。
除本分成製作為一種新型的、具有創新意義的收益分配製度,當時在省市有關部門和領導的積極支持和指導下,此項試驗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引起了社會上的廣泛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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