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A除B等價於B除以A。
比如,3除6等於2,4除10等於2.5。
根據乘法表,兩個整數可以用長除法(直式除法)筆算。 如果被除數有分數部分(或是小數點),計算時將小數點帶下來就可以;如果除數有小數點,將除數與被除數的小數點同時移位,直到除數沒有小數點。
算盤也可以做除法運算。
長除法
俗稱「長除」,適用於正式除法、小數除法、多項式除法(即因式分解)等較重視計算過程和商數的除法,過程中兼用了乘法和減法。
長除法格式示意圖:
商數
┌───────────────────────
除數│ 被除數
最接近但小過或等於商數最大位或最高項與除數的積
減法────────────────────────
以上兩項之差
最接近但小過或等於商數次一位或次一項與除數的積
減法────────────────────────
以上兩項之差
最接近但小過或等於商數次二位或次二項與除數的積
減法────────────────────────
……
減法────────────────────────
餘數
短除法
俗稱「短除」,適用於快速除法、多個整數同步除法(故此常用於求出最大公因數和最低公倍數)、二進位數字轉換等較重視倍數測試和質因數(連乘式)的除法,過程大多只需用到九九乘法表及 9 以上少許整數的相乘因數。
短除法格式示意圖:
首個因數│ 被除數甲 被除數乙
└────────────
第二因數│ 甲商數一 乙商數一
└────────────
第三因數│ 甲商數二 乙商數二
└────────────
最後因數│ …… ……
└────────────
甲之終因 乙之終因 (其中一個已達一者或質數)……(餘數,若有的話)
計算最大公因數或最低公倍數時,因數需要是質因數。前者為左方各質因數的積,不包括底部的最終因數;後者則需要連同最終因數一起乘上。
資料庫名詞
對給定關係R(X,Y)和S(Y,Z),除運算得到一個新的關係P(X),P與R中滿足元組在X上的分量值x的像集XY包含S在Y上投影的集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