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簡介
蒲城縣人民法院成立於1949年5月,法院審判辦公樓位於縣城延安路西段1號。全院有人員105名,正式在編人員中,本科以上學歷占總人數的40%,其中碩士9人,占總人數的8%;法官57名,司法警察11名,司法行政人員37名。
機構設定
蒲城縣人民法院成立於1949年5月,位於縣城延安路西段1號,內設刑事、民一、民二、民三、行政、立案、審判監督庭、執行局(內設執一庭、執二庭、綜合科)和罕井、興鎮、黨睦、孫鎮四個基層法庭以及政工科、辦公室、工會、監察室、信訪督辦科、司法警察大隊等職能部門,共有幹警105名,其中法官57名,司法警察11名,司法行政人員37名。
法院建設
三年來,蒲城法院聚精會神抓審判,突出重點抓管理,堅定不移促改革,堅持不懈抓隊伍,與時俱進強基礎,全院法官幹警艱苦奮鬥,頑強拼搏,銳意進取,蒲城法院的整體面貌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各項工作均取得了新進展、新成效,年結案2600餘件,結案率97%以上,調撤率81%以上。在社會矛盾化解方面,蒲城法院調解工作抓“合力”,妥善化解矛盾糾紛。健全訴訟與非訴訟相銜接的矛盾糾紛解決機制,積極參與“三位一體”大調解體系構建,全面加強調解、和解、協調工作,努力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化解矛盾、平息紛爭。加大人民調解協定司法確認、引導調解工作,注重依靠基層力量,積極與鄉鎮平安工作中心、司法所聯繫溝通,同時注重發揮村(居)人民調解員、執行聯絡員、人民陪審員的作用,合力排查和化解矛盾糾紛,力爭把矛盾消化在基層,化解在萌芽,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矛盾不上交”。三年來,我院共排查民間糾紛3907起,指導民調組織調處2584起,調解成功率達66.14%,化解重大疑難案件52起,為維護社會穩定作出積極貢獻。
所獲榮譽
三年來,各項工作均取得了新進展、新成效,先後有52個集體和36名個人受到省、市、縣的表彰獎勵。被最高院授予“全國立案信訪視窗建設”先進集體,被省委政法委、省高院授予“無執行積案法院”,省高院表彰為“全省法院司法宣傳工作先進單位”,省高院授予刑事審判庭“全省刑事審判工作先進集體”、授予孫鎮人民法庭“優秀人民法庭”、行政審判庭榮立“集體三等功”,宋彥文同志被省高院授予“執行工作先進個人”,原廣平同志被省委政法委授予“全省政法機關公正辦案、民眾滿意的大要案優秀辦案人”,曾斌州同志被省高院授予“無執行積案先進個人”,付宏建、王軍洲同志被市中院授予“三等功”,賀俊傑同志被市中院授予“一村一法官先進個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