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勒泰市農機監理站

1、受市農牧業機械管理局委託,進行農機安全行政執法及管理工作; 4、負責實施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等農業機械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11、負責農業機械的報廢處理工作;

根據阿勒泰地區人事局《關於同意阿勒泰市糧食局等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通知》(阿地人字 [2006]285號), 阿勒泰市農機監理站批准參照公務員法管理。阿勒泰市農機監理站為全額預算管理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相當股級,是阿勒泰市農牧業機械管理局所屬事業單位,其職責任務和人員編制配置如下。
一、主要職責任務
1、受市農牧業機械管理局委託,進行農機安全行政執法及管理工作;
2、負責全市農機行業的安全生產,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和地區有關農業機械監督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及法規、規章;
3、制定和實施農機安全生產的各項具體措施,維護農機安全生產秩序;
4、負責實施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等農業機械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5、負責對農業機械進行註冊登記、安全技術檢驗以及核發牌證等具體工作;
6、負責對農業機械駕駛(操作)人員進行考試考核,核發駕駛(操作)證等具體工作;
7、負責對農業機械及駕駛(操作)人員進行年度檢(審)驗;
8、在鄉下道路、田間場院及其它農機作業現場開展安全監督檢查,糾正農機違章行為,會同有關部門調查處理、現場勘查重大農機事故;
9、負責農業機械及駕駛(操作)人員農機事故的技術檔案管理和農機事故統計報告工作;
10、開展農機安全生產宣傳、教育,負責鄉(鎮)農機監理人員的培訓工作;
11、負責農業機械的報廢處理工作;
12、開展農機行政執法宣傳工作,負責推薦、表彰農機安全監理先進單位和個人;
13、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阿勒泰市農機監理站核定全額事業編制*名,其中股級領導職數*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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