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職責
1、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上級機關的決定和命令,基層黨組織建設和政權建設,鞏固黨的執政基礎;
2、負責擬訂本行政區域經濟社會發展和村鎮建設等規劃,組織基礎設施和各項公益事業建設,加快經濟社會發展,改善民眾生活環境;
3、指導各村(居委會)經濟發展,促進經濟成長方式轉變,組織引導富餘勞動力轉移,促進村(居)民增收;
4、負責抓好義務教育、人口和計畫生育、民政事務、新社區建設、救災救助、就業培訓、社會保障和新型合作醫療實施等工作,加強精神文明建設,促進社會事業全面發展;
5、推進基層民主法制建設,指導新社區建設和村(居)民委員會工作,維護民眾合法權益;
6、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強化信訪和矛盾糾紛調解工作,化解社會矛盾,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全面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7、承擔上級機關交給的其他工作任務。
內設機構
黨政辦公室、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辦公室、工業經濟招商辦公室、森林防火辦公室、綜治辦、動物防疫辦公室、司法所、農醫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