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稅起征點的分類
根據作為界限的標準不同分為關稅起征價額和關稅起徵稅額。1、以課稅對象的價值(或價格)作為開始徵收關稅的界限的稱為關稅起征價額。當海關確定的課稅對象的完稅價格未達到海關法規定的金額時,海關免徵關稅;達到或超過這一規定的金額時,海關按課稅對象的完稅價格全額徵稅。
2、以課稅對象的應稅稅額作為開始徵收關稅的界限的稱為關稅起徵稅額。課稅對象的應稅稅額不足海關法規定的金額的免徵關稅,達到或超過規定金額的,按應稅稅額全額徵稅。例如,《關稅條例》規定,一票進出口貨物的關稅稅額不足人民幣50元的免徵關稅,達到或超過人民幣50元的,按應稅稅額全額徵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