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內容
河南省人民政府 關於調整河南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
豫政〔2018〕26號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門:
根據《最低工資規定》(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第21號)和《河南省最低工資規定》(省政府令第141號),綜合考慮全省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就業狀況、物價指數、職工平均工資等因素,省政府決定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請認真貫徹執行 。
一類行政區域月最低工資標準190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19元;
二類行政區域月最低工資標準170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17元;
三類行政區域月最低工資標準150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15元。行政區域類別見 附屬檔案。
調整後的最低工資標準自 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 。
特此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18年7月19日
一類行政區
鄭州市 :市區、滎陽市、新鄭市、新密市、登封市、中牟縣
洛陽市:市區、新安縣、欒川縣、偃師市
平頂山:市區、舞鋼市
安陽市:市區
鶴壁市:市區
新鄉市:市區
焦作市:市區、沁陽市、孟州市
許昌市:市區、長葛市
漯河市:市區
三門峽:市區、義馬市、澠池縣、靈寶市
濟源市:濟源市
省直管:鞏義市
二類行政區
開封市 :市區(不含祥符區)
洛陽市:伊川縣、孟津縣、宜陽縣、洛寧縣、嵩 具、汝陽縣
平頂山:寶豐縣、郟縣
安陽市:林州市、湯陰縣、安 陽縣
鶴壁市:淇縣
新鄉市:輝縣市、新鄉縣
焦作市:修武縣、武陟接、博愛縣、溫縣
濮陽市:市區
許昌市:禹州市、鄢陵縣、襄 城縣
漯河市:舞陽縣、臨潁縣
三門峽:盧氏縣
南陽市:市區
商丘市:市區
信陽市:市區
周口市:市區、項城市
駐馬店:市區
省直管:汝州市、永城市
三類行政區
開封市 :祥符區、杞縣、尉氏縣、 通許縣
平頂山:葉縣、魯山縣
安陽市:內黃縣
鶴壁市:濬縣
新鄉市:衛輝市、延津縣、獲嘉縣、原陽縣、封丘縣
濮陽市:濮陽縣、清豐縣、范縣、 台前縣、南樂縣
南陽市:淅川縣、南召縣、康河 縣、社旗甚、方城縣、 西峽縣、桐柏縣、鎮平 縣、新野縣、內鄉縣
商丘市:民權縣、虞城縣、睢縣、 夏邑縣、寧陵縣、柘城縣
信陽市:羅山縣、商城縣、淮濱縣、光山縣、息縣、新縣、潢川縣
周口市:西華縣、扶溝縣、沈丘縣、鄲城縣、商水縣、 太康縣、淮陽縣
駐馬店:確山縣、西平縣、汝南 縣、正陽縣、泌陽縣、 平輿縣、上蔡縣、遂平縣
省直管:蘭考縣、滑縣、長垣縣、 鄧州市、固始縣、鹿邑縣、新蔡縣
附 件
附屬檔案內容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