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撥付國家級實驗教學示範中心專項經費的通知

根據《教育部財政部關於實施高等學校本科教學質量與教學改革工程的意見》(教高〔2007〕1號),決定撥付國家級實驗教學示範中心專項經費。 國家級實驗教學示範中心所在學校應按照《高等學校本科教學質量與教學改革工程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另發)的要求,嚴格管理和使用經費。 有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和主管部門應對國家級實驗教學示範中心發展予以大力支持,保證國家級實驗教學示範中心的進一步發展,更好地為全國高等學校實驗教學提供示範。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有關高等學校:
《教育部關於公布第一批國家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名單的通知》(教高函〔2006〕10號)和《教育部關於公布第二批國家級實驗教學示範中心名單的通知》(教高函〔2006〕33號)分兩批公布了84個國家級實驗教學示範中心。根據《教育部財政部關於實施高等學校本科教學質量與教學改革工程的意見》(教高〔2007〕1號),決定撥付國家級實驗教學示範中心專項經費。
此項經費主要用於支持國家級實驗教學示範中心開展實驗教學內容、方法、手段及實驗教學模式的改革與創新,提高設計性和綜合性實驗比例,開發、凝鍊、建設一批激發學生興趣、啟迪探索精神、訓練科學思維、引導學生創新的實驗教學項目;通過研究和實踐,探索建設科學高效的適應未來發展和創新型人才培養需要的實驗室建設和管理規範;同時,進行優質教學資源信息化建設,承擔對外師資培訓,開展國內外交流與合作,發揮示範輻射作用。我司將匯集、遴選若干創新性實驗項目和優秀成果,在全國推廣,推動我國高等學校提高創新實驗教學水平。
國家級實驗教學示範中心所在學校應按照《高等學校本科教學質量與教學改革工程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另發)的要求,嚴格管理和使用經費。有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和主管部門應對國家級實驗教學示範中心發展予以大力支持,保證國家級實驗教學示範中心的進一步發展,更好地為全國高等學校實驗教學提供示範。
附屬檔案: 國家級實驗教學示範中心專項經費分配表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二〇〇七年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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