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建立河南省職業教育攻堅計畫2010-2012年項目建設庫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廳 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河南省財政廳 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關於建立河南省職業教育攻堅計畫2010-2012年項目建設庫的通知
各省轄市、有關縣(市)教育局、發展和改革委、財政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省直有關部門,各職業院校:
根據《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實施職業教育攻堅計畫的決定》(豫政〔2008〕64號)、《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推進職業教育攻堅工作的若干意見》(豫政〔2010〕1號)和《河南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教育廳等部門關於河南省中等職業學校布局調整等4個實施意見的通知》(豫政辦〔2009〕63號)精神,為加快示範性職業院校、薄弱中等職業學校和職業教育實訓基地建設,確保職教攻堅計畫的順利實施,經研究決定,建立2010—2012年職教攻堅項目建設庫(以下簡稱“項目庫”)。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建立項目庫基本原則

(一)服務職教攻堅目標。圍繞職業教育攻堅計畫目標要求,調動行業、企業和社會支持職業教育發展的積極性。
(二)公平公正。打破部門、行業、所有制界限,對公辦和民辦職業院校一視同仁,對符合條件的各級各類職業學校項目建設給予支持。
(三)適當傾斜。向中等職業學校和民辦職業院校傾斜;向校企合作開展較好、成效突出的職業院校傾斜;向攻堅措施得力、體制機制創新效果好、資源整合步伐較快的省轄市和縣所屬的職業院校傾斜。
(四)動態管理。項目庫內容定期進行調整和完善。

項目庫內容

項目庫包括職教實訓基地建設項目和職業學校綜合性建設項目兩大類。
(一)職教實訓基地建設分為專業性實訓基地建設、區域性公共實訓基地建設和行業性公共實訓基地建設,申報項目主要包括:
1.基地基礎設施建設項目,主要指直接用於教學、培訓、職業技能鑑定和技術服務的實驗實訓場所建設及必要的水電暖配備等。
2.儀器設備購置項目,主要指已建成或即將建成的基地為滿足教學、培訓、職業技能鑑定和技術服務而進行的儀器設備購置和企業捐贈的不低於同期本行業主流儀器設備水平的大型專用儀器設備。
(二)職業學校綜合性建設項目,是指教學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包括教室、實驗室等教學用房建設改造,學生宿舍、餐廳等生活設施建設改造,體育場地和水電暖設備配備等基礎設施建設改造)、師資隊伍建設項目、教學研究項目、儀器設備購置項目和其他大項支出項目等。

項目申報條件

項目學校所在地市(縣)政府、學校主管部門,要積極落實職教攻堅計畫,制定推進職業教育改革與發展的相關政策;不斷加大職業教育投入,認真落實資金籌措任務。
職教攻堅項目以學校為單位申報,申報學校必須符合《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教育廳等部門關於河南省中等職業學校布局調整等4個實施意見的通知》(豫政辦〔2009〕63號)中規定的各項基本條件,且中職學校在申報年度必須達到《河南省教育廳關於申報2009年省財政支持的中等職業教育攻堅計畫項目的通知》(教職成〔2009〕310號)要求。高職項目在申報年度必須達到《河南省教育廳關於開展示範性高等職業院校建設計畫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教高〔2007〕633號)和《河南省教育廳關於評選2009年度河南省高等職業教育示範性實訓基地建設項目的通知》(教高〔2009〕296號)要求。對於在申報年度達不到條件的學校,或學校申報雖然符合條件,但土建項目不具備開工條件,也未完成可行性研究報告批覆等前期準備工作的學校,取消當年度評審資格。

項目申報材料

申請納入項目庫的項目需提供以下材料:(一)申請報告,包括項目概況、項目進展情況、擬申請金額等;(二)項目可行性報告,包括學校基本情況、項目基本情況、項目建設目標和任務、資金籌措方案、項目實施組織和安排、項目預期成效、建設項目實施組織及進度安排、保障措施等; (三)政府有關部門批覆項目立項檔案、項目學校主管部門審核意見、校企合作協定或契約及校外實訓基地等佐證材料;(四)其他需要申報的有關資料。

項目產生程式

項目庫的項目由項目學校申報、縣(市、區)初審、省轄市或重點擴權縣(市)審核、省級有關部門聯合審定。各市、縣屬(含民辦)學校(含高職)申報項目,由各省轄市或擴權縣教育局、發改委、財政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等4部門審核匯總後聯合行文上報,省屬院校由學校主管部門審核後上報。

項目庫管理辦法

項目庫實行動態管理,即2010年4月建立起全省職教攻堅計畫項目庫,省轄市、擴權縣(市)根據實際情況可適時對項目庫項目提出修改建議,省有管部門定期對項目庫進行調整、完善。各省轄市、擴權縣(市)和省直有關職業院校每年3月15日前按項目申報材料要求將擬增加項目相關材料或項目庫中原項目補充材料集中上報至省教育廳。省教育廳會同省發改委、財政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對當年度職教攻堅項目進行評審確定。各地、各院校要根據實際情況,科學、合理規劃2010-2012年職教攻堅計畫項目建設方案,擇優遴選重點支持項目。
各省轄市、擴權縣(市)請於2010年3月底前,將2010年申報項目的四部門聯合推薦檔案(省直有關職業院校為主管部門推薦檔案)、項目庫申報材料和《河南省職教攻堅計畫項目庫項目申報表》(見附屬檔案,excel版)一式十份及電子文檔報送至省教育廳職成教處(中職項目)、高教處(高職項目),省教育廳匯總後傳送至省發改委、省財政廳和省人社廳。
省教育廳聯繫人:略
附屬檔案:河南省職教攻堅計畫項目庫項目申報表
河 南 省 教 育 廳
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河 南 省 財 政 廳
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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