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廣豐縣中國小學籍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縣辦學校、鄉鎮中國小、民辦中國小: 一、從2006年中考開始,本縣國中畢業生必須在原初一建檔學校辦理中考報名手續。 三、國中留級、重讀(休學除外)及沒有應屆生學籍檔案的學生,不得報考重點高中。

廣教字[2005]58號
各縣辦學校、鄉鎮中國小、民辦中國小:
為了整頓我縣中國小學籍管理秩序,建立公平、公正、合理的質量監控機制。現就我縣中國小學籍管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從2006年中考開始,本縣國中畢業生必須在原初一建檔學校辦理中考報名手續。但外縣轉入以及辦理了轉學手續的學生,可以憑縣教育局審批的轉學證明,在現就讀學校辦理中考報名手續。
二、本縣內各國中之間原則上不再辦理轉學。如確有特殊情況的(父母工作調動;舉家搬遷,在原學校就讀確有困難的;家庭變故投靠親屬,在原學校就讀確有困難的)經雙方學校同意,可以辦理轉學手續。
三、國中留級、重讀(休學除外)及沒有應屆生學籍檔案的學生,不得報考重點高中。
四、國小一年級和國中一年級招收新生時,除未承擔義務教育的學校可跨學區招生以外,其它學校只能招收本學區學生註冊就讀。
五、所有在校學生必須建立學籍檔案(國小1-5年級學籍檔案保存在中心國小,國小六年級及國中學籍檔案保存在教育股),各年級學生留級率必須嚴格控制在2%以內。
六、各學校接本通知後,要認真做好宣傳解釋工作,並對學籍檔案進行全面清查整理,按上述規定嚴格把關加強管理。對弄虛作假的學校,經查實在督導評估中扣30分,對有關責任人按規定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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