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加快建立完善城鎮居民用水階梯價格制度的指導意見

關於加快建立完善城鎮居民用水階梯價格制度的指導意見

意見內容指導意見提出,建立完善居民階梯水價制度,要以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水需求為前提,以改革居民用水計價方式為抓手,通過健全制度、落實責任、加大投入、完善保障等措施,充分發揮階梯價格機制的調節作用,促進節約用水,提高水資源利用效率。 指導意見明確,2015年底前,設市城市原則上要全面實行居民階梯水價制度;具備實施條件的建制鎮也要積極推進。 印發時間2013年1月,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印發《關於加快建立完善城鎮居民用水階梯價格制度的指導意見》,部署全面實行城鎮居民階梯水價制度。

意見內容

指導意見提出,建立完善居民階梯水價制度,要以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水需求為前提,以改革居民用水計價方式為抓手,通過健全制度、落實責任、加大投入、完善保障等措施,充分發揮階梯價格機制的調節作用,促進節約用水,提高水資源利用效率。

指導意見明確,2015年底前,設市城市原則上要全面實行居民階梯水價制度;具備實施條件的建制鎮也要積極推進。各地要按照不少於三級設定階梯水量,第一級水量原則上按覆蓋80%居民家庭用戶的月均用水量確定,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水需求;第二級水量原則上按覆蓋95%居民家庭用戶的月均用水量確定,體現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質量的合理用水需求;第一、二、三級階梯水價按不低於1:1.5:3的比例安排,缺水地區應進一步加大價差。

印發時間

2013年1月,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印發《關於加快建立完善城鎮居民用水階梯價格制度的指導意見》,部署全面實行城鎮居民階梯水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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