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能
1、承擔《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賦予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職責,綜合監督管理全縣安全生產工作,分析和預測安全生產形勢,擬定安全生產工作規劃;指導、協調和監督有關部門、行業承擔的專項安全監察、監督工作;檢查、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生產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2、負責匯集和發布全縣安全生產信息,綜合管理全縣生產安全傷亡事故統計工作,並按規定上報事故情況;在規定許可權內組織、協調、參與安全生產事故的救援和調查處理;對許可權內的生產安全事故調查報告進行批覆。
3、指導、協調全縣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工作,組織實施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法律法規規定由其他有關部門承擔的特種設備除外)進行檢測檢驗,協助通遼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做好安全評價。
4、組織全縣安全生產方面的宣傳教育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的培訓、考核工作;依法組織全縣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發證,生產經營單位主要經營管理者的安全資格培訓、考核和發證工作(法律法規規定的由有關部門承擔的除外)。
5、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有關規章、規程及技術標準的情況,監督檢查其安全及有關設備、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情況,依法查處其違法、違規行為;組織對不具備安全生產基本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的查處工作;依法監督檢查重大危險源的監控和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工作。
6、按照有關規定,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綜合工作。
7、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與程式,對涉及安全生產需要審查批准(包括批准、核准、許可、註冊、認證、鬚髮證照等)或驗收的事項,進行審查或驗收;對未依法取得批准或驗收合格的單位擅自從事有關活動的,依法予以查處;對已取得批准但不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單位,依法撤銷原批准。
內設機構
1、辦公室(1)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日常政務工作。建立健全機關各項規章制度。
(2)負責機關財務、政工、人事、保密、後勤等方面的工作。
(3)負責來信、來訪和提案及建議的回覆工作。
(4)負責黨務、紀檢、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方面的工作。
(5)負責信件、文書、檔案、資料、國有資產的管理工作。
(6)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2、綜合股
(1)負責宣傳貫徹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組織、協調和指導安全生產方面的宣傳和新聞報導工作;定期匯總全縣安全生產情況,分析預測全縣安全生產形勢,發布安全生產信息,擬定全縣安全生產規劃;負責有關安全生產社會中介組織資格認可的審核和涉及安全生產需要審查批准或驗收的事項,並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安全生產方面的行政複議工作;組織調查和處理生產經營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綜合管理全縣生產安全事故的統計、報告和批覆工作;依法查處各種安全生產違法行為(案件);指導、協調、監督公路、鐵路、建築、水利、郵電、電信、林業、教育、衛生、飲食服務、旅遊等行業的安全生產工作,並承辦相關業務;監督檢查相關企業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情況;負責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監督檢查石油、電力、貿易、機械、冶金、輕工、紡織、醫藥、建材、菸草、鹽業、地質等行業的安全生產工作;監督檢查相關企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監督檢查相關企業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的管理工作;監督檢查相關企業重大危險源監控及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情況;組織、指導和協調相關企業安全生產所必需資金的投入及使用情況。
(2)對危險化學品進行登記註冊,並對涉及安全生產需要審批或驗收的,予以審批、驗收;依法組織、指導並監督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安全資格培訓、考核、認證工作。
(3)承辦市安委辦的具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