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文化、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業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擬訂相關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二)推進文化(文物)、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領域的體制機制改革。
(三)指導全縣重點文化設施建設和基層文化設施的建設管理。
(四)指導、管理社會文化事業。組織開展並管理全縣性重大文化活動及對外文化交流活動;推進公共文化服務發展,規劃、引導公共文化產品生產;管理全縣文學、藝術事業,協調指導藝術創作和藝術生產;扶持地方性文化藝術品種;指導、協調民眾文化、少兒文化、老年文化等各類文化事業的建設與發展。
(五)管理全縣圖書事業。指導圖書文獻資料的建設、開發和利用;組織推動圖書館、鄉鎮圖書室、村農家書屋標準化、現代化建設。
(六)管理全縣文物事業。指導、協調、監督文物保護、搶救、發掘和利用工作;組織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利用工作;承擔文物保護項目規劃、計畫安排、施工組織、資金管理等職責。
(七)負責對文化藝術經營活動進行行業管理。負責對從事演藝活動的民辦機構的管理和監督工作;負責文藝類產品網上傳播的前置審批工作,負責對網咖、上網服務、文化經營場所實行經營許可證管理,對網路遊戲服務進行管理和監督(不含網路遊戲的網上出版前置審批)。
(八)承擔對動漫、網路遊戲、網路出版、網路侵權、文化藝術品經營等文化市場監管的責任。
(九)負責協調和管理全縣廣播電視事業等重大事項。加強廣播電視專用網的規劃、管理;提高廣播電視人口覆蓋率,參與制定全縣信息網路總體規劃;負責衛星廣播電視地面接收設施的管理。
(十)負責監管廣播電影電視節目、信息網路視聽節目和公共視聽載體播放的視聽節目,審查其內容和質量。
(十一)負責監管廣播電影電視節目傳輸、監測和安全播出。負責廣播電影電視、信息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機構和業務的監管;對從事廣播電影電視製作的民辦機構進行管理和監督;指導廣播電影電視和信息網路視聽節目服務的科技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管理協調局機關行政事務,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負責會務、文秘、檔案、保密、調研、信息、接待、信訪穩定、安全保衛、計畫生育、精神文明等工作;監督、指導本系統財務、審計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管理,管理文化、廣電、文物、新聞出版事業經費;負責文化藝術、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和文物的統計工作。
(二)政工人事科。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人事、機構編制、紀檢監察、黨群、統戰、幫扶、擁軍優屬和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黨建、政治思想等工作;組織制定本系統人才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協同有關部門組織專業技術資格評聘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崗位職責考核獎懲工作。
(三)文化科。
管理社會文化事業,指導城鄉各類民眾文化設施建設和企業文化、校園文化、社區文化等社會文化業務建設;組織、指導、協調全縣性重大社會文化活動;綜合管理公共圖書館、文化館事業;指導、協調文物的管理、保護、搶救、發掘、研究、宣傳;推進對文化遺產保護和利用工作;指導鄉鎮(街道)文化服務中心工作。
(四)廣播電視科。
負責協調和管理全縣廣播電視宣傳、發展、傳輸覆蓋、節目傳輸和安全播出;負責廣播電影電視、信息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機構和業務的監管;對從事廣播電影電視製作的民辦機構進行管理和監督;指導廣播電影電視和信息網路視聽節目服務的科技工作。
(五)政策法規科。
負責辦理文化(文物)、廣播電視、新聞出版行政審批方面的具體事務,指導文化市場行政執法大隊工作。
(六)文化產業科。
負責擬訂並指導實施全縣文化產業發展規劃,指導、協調產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扶持、促進文化產業的發展;參與重大文化產業項目的立項論證;統計、分析與評估全縣文化產業發展狀況,建立文化產業發展檔案;指導、協調文化產業項目的申報和招商引資工作。
領導分工
局長、黨組書記黃曉勇同志:主持全面工作,分管財務、審計工作。副局長、黨組成員李建生同志:分管幹部人事、黨建、群團、安全穩定、黨風廉政、“讀書系列活動”(圖書管理、農家書屋、中心戶、閱報欄建設)、計畫生育、精神文明、離退休幹部、雙擁、信訪工作,聯繫圖書館,協調新華書店。
副局長、黨組成員李忠同志:分管文博工作,負責文物及文化遺產保護,博物館建設,聯繫文管所、非保中心、博物館,協調開縣盛山文化產業發展有限公司。
副局長、黨組成員塗美華同志:分管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廣播、電視。具體負責電影放映、文化站及文化中心建設,手持電視、“響通”工程,文化創新,統籌文化調研、信息工作,聯繫電影公司,協調傳輸公司、電視台。
黨組成員陳煒同志:分管行政審批、文化產業發展工作,負責文化市場行政執法大隊工作。
副局長、黨組成員陳茂杉同志(掛職):分管民眾文化及幫扶工作,聯繫文化館。